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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户外广告监管调研报告

工商局户外广告监管调研报告

随着商品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商品广告的作用越来越深入人心。特别是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经济形势下,众多生产经营企业更加重视广告的作用,不论在城市和乡村,各类户外广告日益增多,出现了不可忽视的秩序混乱现象。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管力度。

现行户外广告监管的现状:

*、广告主、广告者的法律意识不强。自从取消《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前置审批登记条件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告审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基本搁浅。从事广告经营业务的人员由于频繁变动,大部分人员对广告审查登记工作业务相对陌生,对《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理解的不深、掌握的不透,特别是商家在自控地带的自设性户外广告,基本上都没有主动申请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职能不到位。《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户外广告由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有的基层工商所对户外广告监管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户外广告监管主要是县局有关科室的事情。因此,有的基层工商所在工作安排上没有投入足够的人力、时间,未能发挥基层工商所在户外广告监管方面的职能作用。

*、查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不利。工商执法人员对擅自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考虑涉及面广,涉及的市场主体数量多,被处理对象多有抵触情绪,监管中产生了畏难情绪,出现了执法不力现象。

*、户外广告监管体系不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户外广告的监管通常是以专项整治为主,在日常监管方面投入的人力和时间不足,对违法行为的苗头不能及时察觉,警示性行政指导工作做得不够,导致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无法有机结合。

*、户外广告出现失控现象。广告经营者由于只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追求短期效益,不登记不申请,盲目大胆地投放户外广告,不管大街还是小巷,有的甚至贴到了居民区的楼道里,从而出现了户外广告失控状态。这既造成了资源、成本的严重的浪费,同时也影响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户外广告监管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加强法规宣传,提高守法意识。要把宣传广告法律法规、提高广告经营者及广大民众的广告法律意识放在首位。加大对《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媒体及组织广告经营业主举办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有效地提高广告经营者遵纪守法和公平竞争的自觉性,引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经营户外广告的行为。

*、要将户外广告监管与“一会两站”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应广泛开展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活动,向群众普及识别虚假广告的知识,与社区、乡村联手营造整治违法广告、抵制虚假广告宣传的社会氛围。

*、抓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要通过开展自学、集中学习及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督促执法人员努力提高对各类户外广告违法行为的鉴别能力,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心。

*、加强基层工商所的属地监管工作。条件成熟的县级工商局可以委托基层工商所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下放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权,由基层工商所以县工商局名义对户外广告实行登记管理。这样,可以更好地增强基层工商所人员的责任心,达到加强日常监管的目的。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工商所要建立巡查制度,将户外广告监管责任按片区划、落实到执法人员,做到发现案件线索责任到人、查办案件责任到人,努力消除监管死角和监管盲区。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将巡查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使巡查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户外广告行为。全年每个季度都要开展一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每次行动要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逐一排查,对未经登记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限期登记。行动中要把重点放在查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房地产等虚假的违法户外广告上,力求实效。对各所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要上报县局,登记造册,并联系相应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登记建档。

*、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机关要主动与城管、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户外广告综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执法联动,逐步实现长效监管。

*、推行户外广告预警制度,严查违法行为。对情节较轻、尚未构成违法的广告从业人员,应以教育为主,积极推行预警提示制度,通过积极、主动进行行政指导,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对构成违法行为的广告决不姑息迁就,严查到底,依法处罚。

笔者认为,只有这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正确履行监管职能、准确行使权力,才能担当重任、不辱使命。坚信通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科学监管,户外广告秩序混乱状态一定会大有改观,城市、乡村环境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