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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因此要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现状,难点和对策

(一)现状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取得的效果

一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作为一名官员,管好了自己,管不好工作、下属与亲友,官照样当不下去。

二是反腐败领导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依赖党委,部门依赖纪委,甚至纪委一家唱“独角戏”的状况开始发生改变。

三是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查处的干部越来越多,“责任追究”已逐渐被老百姓所知晓。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各地各部门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渠道不畅,缺乏协调配合;责任追究主体不明,有关部门未充分履行职能,积极依法开展责任追究。

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和严肃性。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责任分解不到位,职责范围不明确,执行情况考核不严,责任追究缺乏依据。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难点

1、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很难形成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氛围。由于个别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学习和教育力度不够,少数领导和部分党员干部对此缺乏正确认识,产生了畏难和消极情绪,从而缺乏足够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责任追究难以施行。由于以往某些领导干部在责任追究中“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找借口、编理由”等,使部分人形成了不良的思维惯性,影响了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

3、责任制实施办法及配套措施不规范、不严密,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实施办法从形式到内容尚不规范,规定的内容过于原则,领导班子及每个领导成员的具体责任没有细化,且“负总责”、“负直接领导责任”过于原则、宏观,没有具体的明确的内容,没有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因此,整个考核方式和程序不便于贯彻执行。

4、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作表面文章,走形式。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只求不出大事,对其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应付履行,只满足于制定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满足于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对于责任制是否得到落实,任务是否有效地完成不闻不问,对于落实责任制的好坏优劣缺乏具体的奖惩措施。这样,很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内容融进日常的工作和管理中去。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对策

纠正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对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领导干部要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加强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贯彻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严格依照党纪政纪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2、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关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确定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将各项工作任务量化到岗、量化到人,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要求、考核标准、责任追究方式和方法,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既有集中领导,又有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网络,防止出现责任盲区和职责不清,杜绝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3、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要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规范责任追究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主体,应以上级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为主。责任追究要按照立案、调查、责任认定、处理等程序进行。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等都可以作为立案的依据。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可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规定进行,对政纪责任的追究,可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

二、创新机制,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强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1、明确领导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机制

各单位应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党员廉政建设小组,把此项工作纳入“一把手”的重要工作日程,并设立专门办公室,改变以往单纯纪检监察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然后,由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并把责任制的具体内容作为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最终要通过明确领导责任细化考核办法,让此项工作量化具体、大纲细目,使之更具有操作性。

2、构建责任网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运作机制

为全面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先要加大宣传和学习力度,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氛围,从而构建层层负责,相互贯通的责任网络。在具体运作的过程中,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以“合同”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把目标管理任务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贯通、纵横相济的责任网络运作机制。

3、加强检查、考核、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根据《考核细则》定期检查和定期考核,对党员干部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考核进行评分,要做到每季有小结,每年有汇报,年终有总结,将评审结果不但要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评审,还要对考核不合格者亮红牌,公布于众,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4、制定与责任追究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机制

首先,要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保证责任追究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和程序,界定违反责任制的情节太小,界定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查与组织处理的界限,组织处理与党政纪处分的界限,还要界定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间接责任与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根据不同情节做出定性、定量的法规性诠释,进行立案、查证、审查和处分。其次,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如果对于有严重违反责任制规定不揭露、不追究、不上报的,一定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