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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粮食讲话

新形势下粮食讲话

一、*年以来粮食工作简要回顾

*年以来,全省粮食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围绕“三步走”的总体工作目标,适应市场化要求,统筹改革发展稳定,粮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国家粮食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回顾两年来的工作,可概括为:一个突破、两个确保、三个转变、四项活动。

1、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去年4月,我们在丰城召开了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对企业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改革的基本思路,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全省各级粮食部门按照省局部署,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纷纷走出去,借鉴兄弟单位改革经验,组织学习讨论,开展摸底调查,形成了议改革、促改革、抓改革的浓厚氛围。各地把推进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作为企业改革的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取得了重大突破。到今年11月底止,全系统已有71个县市单位通过改制实现了全员解除劳动关系,27个县市单位实现了大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还有12个县市单位部分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全系统累计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和内部退养10万人。全系统从业人员由*0年底的14万人精简为4万人。在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时,各地坚持把稳定工作放在首位来抓,没有引起大的波动,确保了全系统的稳定。

2、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加强宏观调控,确保了农民增收和粮食市场稳定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确保了农民增收。去年,我省遭受百年未遇的旱灾,粮食大幅减产,又遇上市场粮价异常波动,收购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仍收购粮食68亿斤,其中:收购早稻23亿斤,是南方8个稻谷主产省收购量最多的;收购中晚稻45亿斤,在南方稻谷主产省收购量也是较多的。今年以来,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政策措施,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带头执行政策,引导其他收购主体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特别是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入市收购,主导了收购市场,充分发挥了主渠道作用。截止到今年12月10日,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早稻31.3亿斤,同比多收10亿斤,占全国收购量的三分之一;中晚稻收购25.88亿斤,同比多收6.25亿斤。收购价均高于最低收购价。据抽样调查,剔除粮食直补和减税因素,今年我省农民从粮食生产中人均得到的纯收入为713元,比上年增加230元,增长47.6%。增加额占全年农民纯收入增加额的46.5%。

二是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确保了全省粮食市场的稳定。一方面,针对去年“非典”期间、去年10月上旬到今年上半年两次市场粮价的大幅波动,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加强了对粮油供应市场的监管,做好粮油供应的粮源准备,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市场粮油供应工作,确保了全省粮油供应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还加强了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确保了收购市场的稳定。

3、适应购销市场化的要求,服务方式、经营方式和企业经营状况发生了转变

一是以服务“三农”为目标,服务方式发生了转变。各级粮食部门由过去单纯的粮食产后服务,延伸至产前、产中,为农民提供服务;在收购服务上,各地改变过去坐等收购的传统做法,大力推行二次结算收购、定点收购、预约收购、代储收购、委托经纪人收购等多种便民利民的收购服务方式,为售粮农民节省了费用和时间。

二是适应市场要求,粮食经营方式发生了转变。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各级粮食部门转变经营策略,逐步改变收原粮、储原粮、卖原粮的单一经营模式;整合粮食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粮食加工,并向规模品牌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粮食订单,不断探索粮食产业化经营之路。

三是灵活开展粮食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发生了转变。各地按照省局提出的坚持多掌握粮源不动摇、为农服务助农增收不动摇、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主渠道作用不动摇的购销策略,努力适应新的形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灵活开展粮食经营。采取内购外销、外购外销、边购边销等方式,努力扩大粮食经营。由于搞活了粮食经营,去年不少县市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发生了转变,职工的收入也普遍有较大的提高。如新干县粮食局主动面向市场,去年粮食购销分别达到1.9亿斤和2.6亿斤,实现利润2500万元。去年全系统职工年平均工资6869元,比上年增加1019元,增长17.4%。

4、围绕工作大局,开展了四项有影响的活动

一是加强了对市场粮情的分析。各级粮食部门认真总结前几年粮食购销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对粮食市场的调查分析,准确把握粮食供求形势。特别是去年下半年,省局针对国际国内粮食供求形势变化,专门在南昌召开全省粮食购销形势分析研讨会,就粮食产供需趋势进行了分析、预测。今年各地又加强了对市场供求的分析,较好地指导了企业的经营活动。

二是首次成功举办了全国性稻米交易活动。今年10月15日至17日,为探索粮食购销市场化条件下,利用市场配置资源,转换价格形成机制,沟通粮食产销衔接,保证粮食安全的新路子,省局在全系统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与中国贸促会粮食行业分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共同承办了’*4世界粮食日中国宣传周、中国(南昌)稻米交易展示会暨论坛。整个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层次较高、人气很旺,取得了圆满成功。

三是开展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局连续两年开展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不少市、县粮食局也开展了政务环境、行风评议等活动。通过开展评议评价活动,推进了全系统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开展了社会粮油统计调查。根据国家粮食局的部署,省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两次社会粮油平衡的统计调查,为今后做好全社会粮油统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此外,在军粮和退耕还林粮食供应、仓储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稳定、信息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各级粮食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充分认识当前粮食工作形势

自年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以来,我国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今年5月底6月初,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新一轮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粮食购销全面走向市场化,也体现了政府对粮食生产、粮食流通以及粮食供求的调控方式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粮食流通呈现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流通秩序规范化的局面,粮食工作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1、粮食政策的变化。去年下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粮食工作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从目前国家出台的粮食政策和粮食法规看,粮食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放开收购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五个方面。一是全面放开粮食主产区的粮食收购市场和粮食收购价格,取消了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仅在必要时对重点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二是全面实行粮食直接补贴,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改变了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流通环节的政策。国有粮食企业周转库存粮食不再享受利息费用补贴。三是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国有粮食企业“老粮、老人、老帐”等历史包袱,实行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改革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办法。四是实行严格的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管的职能。五是健全和完善中央和省级粮食储备制度和调控机制,强调加强粮食宏观调控。

2、粮食工作职能的变化。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范围。新的职能与我们过去的工作内容有较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三个转变”:即由过去主要管理国有粮食企业转变为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由主要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转变为管理市场主体的准入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由主要依靠政策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加快行政职能的转变。

3、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近年来,我国粮食产量已连续5年产不足需,*3年粮食总产量下降到8613亿斤,今年粮食总产量预计9100亿斤以上,但当年产需仍有几百亿斤缺口。由于人口增加,耕地减少,城市化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粮食供求关系已由供大于求向供求偏紧转变。由于供求关系的转变,粮食市场价格也从1997年逐年下降,出现了恢复性上涨,到今年三月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粮食供求和价格的变化,为产区的粮食经营带来新的机遇。

4、粮食收购主体的变化。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后,粮食收购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将日益显现。粮食收购市场上国有粮食收购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已被打破,非国有粮食收购主体迅速发展,在粮食收购中已占有相当的比重,与国有粮食企业形成竞争。

5、粮食购销市场的变化。由于市场放开和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粮食收购市场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一是收购主体的增加,加剧了市场竞争。二是粮食价格由市场形成,企业在收购中把握市场的难度加大,经营风险增加。三是由于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影响和农民现金收入渠道增加,农民成为粮食收购市场的主导。今后粮食收购不会象过去那样一年只有两个集中收购期,全年都将是收购期,并可能有几个相对的收购高峰。四是销售对象及品种发生了变化。以往国有粮食企业的销售对象主要是销区的国有粮食企业。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销区国有粮食企业除储备企业外已大大减少。取而代之的销售对象是非国有粮食经营者,而他们主要是经营成品粮。因此,今后国有粮食企业必须提高成品粮销售比重。

三、明年粮食工作的主要任务

*5年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明年全省粮食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新路子;切实加强宏观调控,确保我省粮食安全;加强和改进粮食流通管理,完善粮食管理监督检查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粮食队伍建设,实现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㈠认真学习贯彻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

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会议的精神实质。

1、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是在我国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粮食生产获得大丰收的大好形势下,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进入转折时期召开的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对深化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搞活粮食流通,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促进我省粮食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正确把握这次会议明确的几个重要问题。这次会议就关系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几个重要问题给予了明确,我们要正确把握。

3、要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各级粮食部门要迅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重点组织学习黄智权省长的报告、危朝安副省长的总结讲话,学习省政府公布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要通过学习,吃透精神,结合实际,把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向深入。

㈡切实做好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和宏观调控工作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解决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多年来行政管理越位和缺位的问题,解决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多年来无法可依的问题,是我们今后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意义非常重大。因此,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培训,使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全面地了解掌握、贯彻执行《条例》。要尽快地进行“角色”的转换,树立为全社会粮食经营者服务的观念,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能,管理好全社会的粮食流通,做好宏观调控工作。

1、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准入的审批工作。一是要建立规范严格的审批制度。《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成为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执法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按规定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清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按照《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主动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对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的全面清理工作。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按规定发给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准入,以规范粮食市场主体。三是做好日常审批工作。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项日常的工作,要严格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凡符合准入条件的要按照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及时审批发证,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

2、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好对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监督检查既要有利于培育多元市场化主体,为粮食流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又要引导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印发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所辖地区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等12项内容。明年在监督检查方面的工作思路是,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培训监督检查队伍,建立一套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细化监督检查内容,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省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实施细则,加强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指导。

3、加强粮油信息服务,做好社会粮油统计工作。为全社会提供粮油信息服务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行政职能的重要内容。加强粮油信息服务工作,关键是要加强粮油信息采集、传送、综合、网络体系建设,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提供有关粮食供求、价格等方面全面、准确、及时的粮油信息服务。粮油统计作为一项重要的行业统计,是加强粮油信息服务和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基础。从明年开始,粮油统计将正式执行新的统计制度,各级粮食部门是执行社会粮油统计制度的政府机关,必须把本地区所有参与粮食流通的企业的统计业务活动纳入本部门管理,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据《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要高度重视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要研究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要加快实现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档案等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统计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切实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和粮食安全,是各级粮食部门的重要职责。一是要加强和完善储备粮油管理。储备粮油是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物质保证。对中央储备,各代储企业要按照《中央储备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管理。对省级储备粮油,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强对省级储备粮油的管理,督促承储企业确保省级储备粮油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市县还可以积极争取建立市县级粮食储备。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明年省里将主要抓好省粮油批发市场和南方交易市场的功能完善,不断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粮食集贸市场,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粮食市场体系。三是要建立有效的粮食供应应急机制和市场价格预警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反应灵敏的粮食供应急机制和价格预警机制,是确保市场稳定的需要。县级以上粮食部门都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紧急状态下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和市场价格预警机制,确保本地区粮食供应市场的稳定。

㈢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按照这次粮改的精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行政职能转变,实现政企分开,从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做好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粮食行政管理工作。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指导好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和经营仍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根据国务院粮改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两个17号文件精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指导好企业经营,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全省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大部分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通过返聘上岗的职工也与企业建立了新型的劳动关系。对于尚未完成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地方,要特别重视做好最后这一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工作,坚持在条件成熟后实施改革。在改制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分流下岗职工的安置和再就业工作,抓好离退休干部的“两费”落实,确保改革的稳定。

2、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次粮改对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赋予了更大的改革空间,提出了哪些可以是国有独资或控股,哪些可以租赁、转让、拍卖。改革的方法是因地制宜、一企一策、逐步推进。在企业改革中,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切实注意整合和保留好粮食发展与经营的优质资源和基础。努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维护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地位,不能急功近利,一卖了之。产权制度的改革要有一个过程,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是当前企业改革中紧迫的任务。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企业职工能进能出,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有的用人制度和工效挂钩的激励工资制度,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总之,企业改革要符合市场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进行规范的企业改革、改组、改造,防止改革走弯路和为企业今后的改革设置障碍。

3、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产业化经营是国有粮食企业适应市场要求,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一要逐步完善订单收购。今年我省订单粮食与前几年相比,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各地要在总结今年订单粮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订单粮食,并积极探索基地建设、二次结算等与农户结成利益链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二要整合购销、加工企业。把原来收储与加工分开的内部产业链连接起来,改变我省收原粮、卖原粮的局面,努力提高粮食加工增值效益。三要以经济的办法整合粮食加工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在国内、国际有竞争力的加工企业,打造出几个叫得响、有规模、有实力的江西粮食品牌。四要进一步加强与粮食主销区的协作关系,建立稳定的粮食销售渠道。省局近年来分别与广东、浙江、福建以及广西签订了粮食购销协议,加强和稳定了我省粮食在这些省区的粮食销售市场。各地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因素,加强与主销区企业之间的粮食购销合作关系,不断巩固和扩大我省粮食的销售市场,为我省粮食销往省外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

4、坚持一手抓企业改革,一手抓粮食经营。在推进企业改革的同时,要不放松抓好企业经营。要认真总结今年粮食收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和规范适应购销市场化要求的收购服务方式,做到既有利于企业掌握粮源,又有利于规范收购市场,方便农民售粮。各地要继续抓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粮食收购工作关系农民增产增收,关系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和主渠道作用的发挥。要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的要求,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更好地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保持市场粮食价格稳定在合理的水平上,并力争多掌握粮源。同时,要十分重视抓好粮食销售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市场的分析预测,指导企业准确把市场行情变化,选择最佳的销售时机;要十分注意在市场粮价比较平稳情况下的市场供求变化特点,既不急于抛售,也不持仓惜售,做到有利就销。

㈣全面加强粮食队伍建设

新的粮食形势和新的工作任务。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粮食干部职工队伍。各级粮食部门要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市场化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粮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粮食工作需要,依法行政、高效务实、廉洁勤政、懂经营、会管理的粮食队伍。

1、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要按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领导发展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2、加强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和行政执法的需要,调整充实内设机构和人员,加强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通过加强集中培训,加强学习教育,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加深对《行政许可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理解,强化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违法要追究”。

3、加强粮食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队伍的建设。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培育一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懂经营、会管理的粮食企业经营者队伍。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职工的经营观念、市场观念、竞争意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同时,还要加强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研究探索发挥好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的新方式、新途径。

4、加强粮食系统的勤政廉政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制度,促进粮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勤政。要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围绕粮食中心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纠正粮食购销、市场准入、市场监管、退耕还林和救灾粮供应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