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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会议上的讲话

水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全国水政工作会议即将圆满结束了。部党组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陈雷部长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陈部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水政工作的成绩和作用;深入分析了水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水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全面部署了加强和改进水政工作的具体要求;系统阐述了做好水政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陈部长的讲话政策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讲话精神,努力推动水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期间,先后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太湖局6家单位作了大会发言,讲得都很好,很有启发和借鉴意义。大家围绕着学习领会陈雷部长的讲话,结合各地工作实际,针对如何做好水政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交流了经验,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同志们一致认为,这次会议虽然时间只有一天,但是会议主题鲜明、务实进取、措施有力、指导性强,会议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的目的,开得很成功。

下面,我结合会议讨论情况,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争取立法实现新的突破

立法工作是水政工作的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符合国情、水情的水法规体系,各项水事活动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尤其是近年来,国家相继在水资源管理、水文管理、水权制度建设等方面出台了重要法规,各地也在水利立法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水法》配套法规建设卓有成效。*、天津、浙江、宁夏等一些地方出台了节约用水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天津、浙江、云南等地出台了防汛、防台、抗旱方面的法规,*省出台了社会资金建设新水源工程办法,江苏出台了湖泊保护条例,江西、重庆、陕西出台了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新疆、甘肃等地出台了流域管理专门法规,湖南、福建、湖北、*、重庆等地出台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青海、西藏出台了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法规。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实践,进一步完善了水法规体系,使水利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保障了各项水利事业的顺利进行。

在看到立法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水利立法工作也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如立法资源短缺、协调难度大、法律制度反映客观规律不够、立法质量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一些领域还缺乏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制度等。

为适应新时期水利发展与改革的要求,满足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需要,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水利立法工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全面提高立法质量。

第一,要突出重点。要以陈雷部长提出的三个方面的立法为重点,统筹兼顾,做好立法工作。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了《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将《抗旱条例》和《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列为一类项目,将《水土保持法(修订)》、《节约用水条例》、《太湖管理条例》列为二类项目。我们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抗旱条例》和《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审查和协调工作,力争年内出台。对列为二类的立法项目,要抓紧做好部内审议和修改完善工作,争取尽快报送国务院。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立法工作,力争2008年取得新的突破。

第二,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立法质量的提高不仅有助于缩短立法项目的审议周期、加快立法进程,而且有助于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实施和执行。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工作。一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实际情况和立法需求,努力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二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分析拟设定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探索分析立法项目的立法成本、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三要加强立法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好法律之间的衔接,维护法制统一;四要建立健全法规规章的定期清理制度,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第三,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与立法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对于争取立法资源,加快立法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要积极向人大、政府领导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主动汇报、积极宣传,求得他们对水利发展和改革需要加快水利立法的理解和支持。要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在立法过程中的提前介入,加快立法进程。

二、以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

党的十七大特别强调法律的实施,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对水利而言,要保障水利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水事秩序和水法规尊严,都必须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

近年来,尽管水政监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得到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水行政执法还相当薄弱,执法工作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执法队伍的性质与履行执法职责的要求不相适应,全国还有一半左右的执法队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二是水利部门内部多头执法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专职执法队伍与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的关系还须进一步理顺;三是执法力量和能力与执法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执法队伍中兼职人员比重大、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责任制不健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不强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四是缺乏有效的执法保障,执法经费、装备和执法人员人身伤害保险等问题在很多地方还没有落实,直接影响了执法效能的提高和执法人员积极性的发挥;五是执法难度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来自一些方面的干预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这些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对执法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内部管理不严等多方面原因,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将水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政工作的重点任务,以推进机制、体制建设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第一,要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切实提高对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肩负起本部门、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体制机制上着手,加强对水政执法工作的领导。要利用机构改革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机,解决执法队伍性质问题。积极争取将执法队伍纳入行政系列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最低目标也要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要加强水行政执法专职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执法人员比重。目前部里正在研究建立专职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工作。各地要重视执法保障建设,认真解决执法所需的经费、装备和执法人员人身伤害保险等问题。

第二,要继续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在水利综合执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特别是山东和陕西两省较早地开展了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分别有几十个县通过了省里的验收。在总结部分地区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水利部在9个省选择了14个县作为部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实践表明,水利综合执法在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强化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要进一步加大水利综合执法力度,将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作为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抓手,理顺执法队伍与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的关系,分清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措施,抓出成效。今年水利部将继续选择一些地方作为部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开展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已经开展水利综合执法试点的地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其他地区也要积极研究开展试点工作。

第三,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要按照《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的要求,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任命,切实把好入口关。目前,大连、张家港等地结合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促进了内部管理效能和执法人员执法效能的提高。希望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创造出更多有效的经验和作法。

第四,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搞好服务。通过执法,达到宣传法律、教育群众、赢得尊重、获得支持、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的目的。要采取执法检查、专项执法、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有效方式,探索加强水行政执法的各种有效措施。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工作的支持力度,对于一些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典型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或者上下联合执法等方式进行查处,坚决排除各方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维护和谐稳定的水事环境

有效预防和调处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和重要任务。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调处水事纠纷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成功调处了荆紫关、漳河、府保、大岩坑等一批重大省际水事纠纷。河南等地通过全面排查摸底、落实治理规划、积极化解矛盾,在预防和调处水事纠纷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水事纠纷呈多发趋势,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维护边界地区水事稳定。

第一,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这是多年来我们处理水事纠纷成功经验。要科学合理地编制水量分配方案,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必须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并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从源头上控制引发纠纷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要建立健全边界地区水事活动协商制度,流域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能,在推动省际水事协商制度贯彻落实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促进和监督流域内各地落实已签订的水事协调工作规约,加强沟通合作,增进相互信任,谋求互利共赢,营造协作共进的治水环境。要加强水事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第二,要完善两个机制。一是完善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政府负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是调处好水事纠纷的成功经验,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对于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有关各方要本着团结治水、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自觉遵照执行。二是完善水事纠纷水利部门内部调处机制。调处水事纠纷,水政机构要牵头、其他有关职能机构要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归口管理、分工明确、措施到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三,要落实三项措施。一是要尽快完成水事矛盾焦点地区省际边界河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河道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为预防和处理水事纠纷提供依据和准则;二是要建立稳定的水事纠纷调处工程投资渠道,对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或采取临时处置措施才能解决的水事纠纷,要按照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明确出资责任,确保资金到位、工程有效实施;三是要落实水事纠纷调处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的机构和人员,并建立层级间督查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第四,要特别重视做好*周边地区水事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今年,*将举办奥运会,维护*及*周边地区的稳定,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还直接关系到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意义十分重大。海委、*市以及周边地区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作,搞好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水事纠纷的排查,对可能引发水事纠纷的各类水事活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对已发生的几件水事纠纷,要加强调处,共同做好稳定工作。要建立应急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快速联动机制,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有效控制,避免事态激化。要强化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责任制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边界良好的水事秩序。

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弘扬法治精神,是党的十七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弘扬法治精神,不仅意味着要提高法治认识、增加法律知识,更意味着要信仰法律、主动遵守法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自觉接受监督、处处维护法律权威。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营造有利于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法治环境。

第一,要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的领导和广大水政工作者要带头学法,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要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水利法律法规。要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的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的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宣传教育成效,加强面向全社会的水法制宣传教育。近些年来,各地在开展水法制宣传教育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黄河水利委员会结合治黄重点工作和专项执法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为依法治水营造了良好环境。去年,*省水利厅在纪念《水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月期间,与水利部联合主办了以“生命的呼唤”为主题的水法宣传文艺晚会以及一系列的水法宣传活动,产生了极大反响。一些地区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儿童的水法制观念,一些地区将水法制集中宣传时间延长,为增加社会接受水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要继续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全面提高宣传教育的成效。

第三,要继续抓好“五五”普法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要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各项普法任务。要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中期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今后几年的普法工作创造条件。

第四,要做好今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工作。今年联合国确定的“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涉水卫生”,“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是“发展水利,改善民生”。水利部宣传活动方案已经确定并印发,各地、各流域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宣传方案,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宣传水利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中的作用和成就,大力宣传水利政策和法规,要精心组织,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提高质量。

最后,我再讲一下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问题。会议结束后,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将陈雷部长的讲话和本次会议的精神向党组和主要领导汇报,认真组织学习。要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水政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强化责任,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当前水政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抓好当前的几项重点工作,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做好水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水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保障水利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