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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民服务发展交流

法院为民服务发展交流

*市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立足于为人民司法,心里想着群众,处处为了群众,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实行了“一站式服务”,从“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做起,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费用收取、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服务。

二是在立案大厅为当事人准备了各种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讼纸、写字台、座椅、笔墨、饮用水、打印机、传真机、公用电话等便民设施。

三是将收费标准、诉状、答辩状样式通过*信息网上,便于群众查询和下载。对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审理的各类案件开庭时间和举证须知在门厅滚动式显示屏中予以公示。

四是在立案前向当事人送达调解须知,把调解原则、调解方式、调解不予确认的情形、调解费用的负担、调解的效力及离婚案件调解的特殊规定明确告知当事人。

五是在各基层法庭“四不传”、“四就地”、“四优先”、“三不”“两约定”、“24小时值班”和“电话投诉”等便民措施。“四不传”:年老体弱不传、行动不便不传、有小孩拖累的妇女不传、交通不便不传。“四就地”:就地立案、就地取证、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四优先”易矛盾激化的案件优先、影响工农业生产的案件优先、涉及外来投资者案件优先、“三养”案件优先;“三不”“农忙季节不传唤农民当事人、农忙季节不拘留农民当事人、农忙季节不查封农机具”;“两约定”与当事人约定时间、约定地点等便民些措施,这些措施受到了农民当事人的好评。

六是开展巡回审判和“假日法庭”。在农忙季节各基层法庭把法庭开到农民家的炕头和田间地头上,减轻农民当事人负担;开办了“假日法庭”,专门在节假日审理一些“特殊”人员的案件。

七是对危困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通过诉讼费减、缓、免交等方式,让那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