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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交流

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交流

最近,中央制定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至2012年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以落实《工作规划》为抓手,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围绕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到位、改革深化、纠风深入、惩处有力,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坚持以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侧重于教化,是基础。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一要切实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党的作风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要切实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整合反腐倡廉教育资源,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三要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四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出发,把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五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反腐倡廉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和成果经验,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二、坚持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为重点,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制度侧重于规范,是保障。要进一步抓好制度的清理、完善、建立和执行。一要抓好制度清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审查,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做好分类登记。二要抓好制度完善。对那些与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相脱节、与党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的制度,要及时废止;对不适应反腐倡廉现实需要特别是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制度,要抓紧修订、完善;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抓紧制定配套措施。三要抓好制度建立。围绕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违纪行为惩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制度,形成具有地方特色、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四要抓好制度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执行。

三、坚持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监督侧重于制约,是关键。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失范。一要抓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个重点,着力在遵守党的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作风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督。二要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三要增强监督合力,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实效。

四、坚持以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为重点,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问题的力度

改革侧重于创新,是动力。要深入推进源头治腐。以规范“三权”、建立和完善“四个中心”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推进体制创新。规范“三权”:即规范事权,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财权,进一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规范人权,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解决管权、管钱、管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减少和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建立和完善“四个中心”:即完善市政府人民办事中心,促进行政审批实现集中化、公开化和便捷化;完善财政支付中心,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集中支付、统一核算和管理;建立招投标中心,把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建立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台,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完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通过投诉电话、投诉信函和投诉接待等形式,接受投诉,切实解决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五、坚持以建立健全纠风长效机制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纠风侧重于遏制,是抓手。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要突出纠风工作重点。切实把涉及民生的新问题纳入治理内容,着力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要坚持纠建并举。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利益驱动等深层次问题,逐步形成源头治理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政风行风教育制度、从政从业行为规范、公开办事制度和不正之风问题处罚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问题机制;通过建立专项举报制度、不正之风问题举报受理和分析通报制度、行风监测制度、媒体联动制度和热线受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机制;通过建立查办不正之风案件的程序规范、案件转办和督办制度、案件通报制度和纠风办案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机制。三要继续办好行风热线。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坚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

惩处侧重于处罚,是手段。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一要突出查办案件的工作重点。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二要坚持查办案件的基本原则。在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严格区分违纪违法行为和改革发展中的工作失误,既严明党的纪律,又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要推进查办案件的方法创新。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改进办案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执纪水平。

四要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坚持以查促教,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查促纠,通过办案发现部门和行业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以查促建,督促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