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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诚信财政监督思考

会计诚信财政监督思考

“诚信”即诚实守信,它要求人们尊重客观规律,建立公正合理的制度,树立公正公平的处事态度和大公无私的道德观念,它既是一种世界观,又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对社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会计诚信”则是会计行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它要求会计行业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秩序,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取信于社会。

财政监督是指国家财政部门为保证财政分配活动的正常进行,在财政分配过程中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收益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会计诚信和财政监督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会计诚信是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财政监督是会计诚信的促进手段,建立完善的会计诚信体系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目标。

一、会计诚信是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

财政监督是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变化,围绕服务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这个中心,不断得到加强、加以完善的,它从过去单一地对企业财务收支检查,转向对财政收支全过程实施监督,形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部门的自我监督,对财政各职能部门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行使权力的制衡;财政外部监督主要是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国有权益监督、会计监督等,其中会计监督包括对会计管理体系、单位会计行为、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监督和社会审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可见会计诚信是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

目前会计诚信危机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少数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故意伪造、变更、隐慝、毁损会计资料,以谋求个人利益;个别单位负责人缺乏诚信意识,出于部门或个人利益对会计人员施加压力,产生会计造假行为。而产生会计诚信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制度自身的缺陷,如企业产权相对分离,经营者就可能违反诚信原则,向所有者提供虚假信息;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惩处力度不够,守信者未得到有效保护,失信者未受到严厉制裁,使造假者甘冒风险,从“失信”中捞取好处,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普遍,严重地动摇了会计诚信的基础。

会计诚信的缺失导致大量的会计信息失真,造成各项经济指标失真,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偏离,影响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失真的会计信息也使信息使用者不能及时了解、有效利用会计信息,甚至误入歧途,影响其合法权益;但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一柄双刃剑,虚假会计信息提供者虽获得暂时利益,但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从安然、银广厦等会计造假事件中可得到警示。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行业的主要管理部门,对重建会计诚信、扭转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负有义不容辞之职。这也是当前财政监督的首要任务。

二、财政监督是会计诚信的促进手段

财政监督通过有效地利用监控、检查、稽核、督导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和结果,特别是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制裁和公告,在社会上形成强大威慑力,起到警示和制约作用,对加强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推进诚信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已历时6年,财政监督的成效日益显现出来。但检查结果反映,每年纳入检查的单位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行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法违规现象,会计信息质量整体质量不容乐观。*3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对152户企业*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共查出152户企业资产不实85.55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41.38亿元,利润不实28.72亿元,与往年相比,企业资产和利润不实的金额有所下降。财政部门本着客观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查单位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对部分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单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对45名违法违规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并在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中,将抽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告,通过国内各大新闻媒体乃至海外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这样不仅对违法、违规者形成了巨大的威慑力,使被查单位在检查后能够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而且也使人们看到国家整顿会计秩序、打假治乱的决心,使全国广大财会人员、单位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受到深刻的财经法纪教育,增强了遵纪守法意识,有利地促进了会计诚信建设。

三、建立起完善的会计诚信体系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目标

财政监督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财政监督使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及其他财政管理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建立良好的收入征管秩序、规范的财政资金分配秩序、良好的会计秩序,确保财政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加强对会计领域的监督,通过对各单位的会计行为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中介行为实施有效监督,督促各单位按照统一的法律和规则开展会计工作,监督中介机构规范、公正地执业,建立一个完善的会计诚信体系,促进全社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要实现建立完善的会计诚信体系这一重要目标,在财政监督方面,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大会计诚信的宣传工作。会计诚信建设是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进行的整体诚信建设系统工程,这个工程不仅着眼于会计人员个体诚信品质的提高,而且立足于会计行业或会计市场整体诚信品质的提高。因此财政部门必须通过媒体宣传、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会计诚信的宣传和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让人们普遍认识到会计诚信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及艰巨性,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通过全社会的不懈努力,来达到根治会计信息失真,建立完善的会计诚信体系的目的。

〈二〉、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关口前移,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行业整体业务素质。财政部门首先要把好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环节第一关,确保会计人员的起点素质,从源头上杜绝那些缺乏会计职业道德、不符合从事会计工作条件的人员,铲除会计信息失真的滋生土壤;其次要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素质,尽可能地减少会计人员操作性、原理性的错误,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健全制度法规,保障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财政部门是各种财政法规、章程、制度的制定者,规范会计人员职业行为的规则也主要体现在各种财经会计法律、规章、制度之中,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是会计诚信建设体系的保障。而目前我国的财经法律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财政部门应加快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订,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施展空间,同时完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确保审计独立性,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不守信用的单位,将其逐出会计相关行业,对会计造假的个人要禁止其继续从事会计相关行业,以达到净化会计行业市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的目的。

〈四〉、加大对会计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执法不严是我国会计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过去我们对查出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罚,轻外部公开处理。*4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财政监督的执法权限与手段,明确了财政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重了对责任人员的处分。财政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之职,运用手中的处罚处分权力,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施以重拳,加以打击,该罚的就罚,该通报的就通报,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迫使相关人员和单位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以维护财政监督的威信和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提高全社会的会计诚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