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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问题思考

党内监督问题思考

我国是一党执政的国家,共产党的党风问题不仅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而且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败。近年来,党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党内监督逐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但由于各种原因,党内监督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影响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

一、党内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监督方式方面党内监督主要包括上级党委、纪委的下行监督,同级党委、纪委的平行监督,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上行监督,党员干部的自我监督以及班子成员的互相监督五种形式。现实中,这五种形式的监督有弱化、虚化甚至空化的危险。一是上级监督鞭长莫及。一个上级统率若干下级,极少数人对多数人监督,加上空间距离的遥远、信息渠道的不畅通和违法违纪行为的隐蔽性,都有可能使上级对下级处于失察状态。二是同级监督软弱泛力。党章尽管规定了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责任,但因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其人员调动、物质保障及经济待遇均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管辖范围,使监督主体处处受制于监督客体。这种体制使得同级之间的监督、尤其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三是互相监督难以推行。由于现行干部考察任用体制的影响和彼此利益上的需要,班子成员之间互怕得罪,各自抱着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心态,党内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却难以开展,互相监督处于乏力状态。四是下级监督被动滞后。由于决策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及决策的不透明性,下级监督只能是对事后结果的监督,而且这种监督有很大一部分是矛盾激化后通过信访渠道反映上来的,这就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局面。五是自身监督很难做到。自身监督实际就是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一位贪官被判刑后曾经说到:“事先无人制约,事中无人监管,事后有人保驾,现在搞腐败的条件实在是太优越了。”说明目前在外部监督不力和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的作用下,真正做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是非常困难的。

2、在监督对象方面现行体制决定了党内主要领导干部具有绝对的权力,造成“一把手”处于无人监督的地位。以我县近年查处的尹某案为例。尹某是我县一个偏远垦殖场的党委书记兼场长,在任不到两年,就先后十多次贪污受贿4万余元。究其原因,主要是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平行监督制约。

3、在监督内容方面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查错纠偏”上,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对行为的事前和事中监管。在具体的监督过程中,也存在着“三多三少”问题,即:监督违法违纪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审查多,日常渗透少;具体事项监管多,宏观调控少。造成监督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且监督的路子越来越窄,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弱。

4、在责任追究方面存在执纪偏软、偏宽,甚至对事不对人的现象,以致一些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得不到应得的处理,甚至带病提拔到异地为官,有的还官运享通。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一些权力主体行使权力时毫无顾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现象屡屡发生。

二、党内监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影响党内监督的因素是多方面,既有思想意识方面的,也有体制方面的;既有党内的,也有党外的。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意识比较淡薄首先,被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缺乏。一些领导干部虽然口头上重视监督,行动上却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思想上对监督有反感和厌恶情绪,认识不到接受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事情时有发生。其次,监督者主动监督意识不足。多数人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才投诉,有的甚至逆来顺受,正所谓“屈死不告状”。

2、监督主体权威不够实践表明,有效的监督应是平行监督和事前、事中监督。在党内,纪委是我们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但同时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其人事任免、人员编制、经费等都由其统筹安排,使得纪委成为了同级党委的一个执行部门。这种组织的粘连关系和双重领导强弱不等的运行方式,决定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就出现了“气不足、力不够”的疲软状态,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实行真正的监督。

3、监督机制比较滞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扩大了主要领导的生活空间和权力范围,但现行的监督内容仍基本停留在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等方面。有的主要领导仅仅满足于“钱不装错袋子,人不上错床”,其它则可以为所欲为。此外,从现有的监督制度看,严重存在着“一种尺码的鞋子大家穿”的倾向,对主要领导的特殊性兼顾不够,缺乏对症下药、贴船下篙的约束效力。另外,监督机构之间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分工不合理不清晰,缺乏权威性和协调性,这就给那些素质不高的主要领导有了可乘之机。

三、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途径和方法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是制约权力,不能腐败的必要保证;是惩治腐败,使腐败分子不敢腐败的有效手段;是警示后者,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愿腐败的生动教材。因此,强化监督至关重要。

1、强化监督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强化监督,首先要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使他们具有监督的责任感和义务感,把监督看作是党组织赋予的严肃任务和光荣责任。其次,在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合理配置的基础上,严格规定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的权力与义务,以硬性的规定和操作来强化有关人员的监督意识,使任何一个部门的权力运行都受到其他部门的监督和制约。

2、完善监督制度“制度是监督之本”。对权力的监督关键靠法制,也就是用制度约束各级各类权力行为,法国著名学者孟德期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者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因此,必须针对腐败易发领域和市场经济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制定科学具体且操作性强的党内监督制度,如干部人事监督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行使权力的范围、权限、责任方式、程序,以及救济途径等,使之与民主政治相符合,与经济建设同步。

3、赋予监督权力首先,建立和完善纵向监督管理体制。相对独立的监督官制度曾在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例如,秦代曾设立御史大夫,既掌管纠察又是三公之一,是该项制度的肇始。魏晋时,御史台脱离少府,成为专门部门,直接向皇帝负责。在探索建立社会主义监督体制中,苏联于1923年1月,选举产生了俄共(布)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与中央委员会平级,其成员不得在国家其他机关中兼职。邓小平也曾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看来,建立纵向的监督领导体制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其次,赋予监督机构相应的权力,如必要的调查、听询、处分权及信息知情权等。同时,对其公职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定期培训、严格考核,并给予其优厚的待遇,促使其廉洁执法执纪。再次,畅开权力运行过程,非因国家机密都实行公开,保障人民获取政治信息的平等权,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构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4、突出监督重点目前,我国腐败的多发领域是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及财经方面,而“暗箱操作”是诱发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防范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的监督制度,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和重要领域,进行特殊预防和重点监控。如在干部人事任免方面,要扩大竞争上岗、群众直选和民主监督范围,严格人事任免程序,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作保证;在工程建设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等。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一把手不分管财经制度、年终考廉述廉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等,把一把手的权力限制在履行职务所允许的范围。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精简审批项目,制定与审批行为相配套的内部约束和监督措施,堵绝部门利益及其寻租设置的腐败根源,推进市场经济自由、公开、公正、公平竞争。

5、创新监督机制首先,对现有的监督体系进行调整,明确监督权限,强化监督职能,使各监督主体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协调一致的反腐败体制。其次,在条件成熟时,组建一个全国性监督机构,形成一个由监督中心、职能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智囊机构和信息机构构成的主辅匹配、环节封闭的系统。再次加强监督网络建设,拓宽监督的渠道,建立健全预防性、日常性、惩处性和补充性监督机制,重点放在预防性和日常性的监督方面。同时,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群众监督的规范性和保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