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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政绩观的思考

正确政绩观的思考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在新形势下,树立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就是对干部选拔使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由发展实绩来说话、来决定,努力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种谋发展、会发展、善发展的风气和导向,把干部的精力引导到干实事、求实效上来。

首先,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政绩。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是相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观,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政绩观。在要求领导干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同时,更要全面、准确地看待其政绩,坚决防止一头重、一头轻的倾向。要全面地认识和分析与发展相联系的各个方面、各个要素、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为准确地看待和评价干部政绩奠定基础。

其次,要用长远的眼光识别政绩。科学发展观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可持续发展,即发展的后劲和长远性。因此,要辩证地对待和识别干部的“显绩”与“潜绩”,引导干部干当前、谋长远。看一个干部的政绩,不仅看近期工作、当前的目标完成情况,还要看为长远的发展打下了多少基础,增强了多少后劲。既要鼓励干部多干实事、多做贡献、多出政绩,又要考察识别其有无弄虚作假、贪图虚名、欺上瞒下的行为。特别是在我县实行的抓项目、促发展上,必须坚持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既要有紧迫感,又要防止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倾向。

第三,要用综合的指标考核实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与体制、机制和具体制度紧密相联,要靠有效的制度作保证。为此,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考察机制、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等,以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考核干部政绩时,既要考核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又要考核社会指标以及其他辅助指标、岗位职责指标的完成情况。通过全面综合的考核,从而认准干部的实绩。

第四,要树立重公论的用人导向。以人为本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要使领导干部明确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把追求政绩的出发点定位在造福百姓、造福社会上,为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出政绩。为此,要坚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教育引导干部联系群众,求真务实,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搞虚报浮夸的假政绩,不搞劳民伤财的达标升级活动,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不乱铺摊子,不乱上项目,把政策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民力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