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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深化安全管理整治方案

村党支部深化安全管理整治方案

一、排点

围绕建设“平安*”五大安全(政治安全、治安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展开。

(一)政治安全方面

1、重点人员。“”重点人员、“实际神”、“呼喊派”、“门徒会”、“观音法门”等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重点人员、“中功”、“菩提功”、“香功”、“元极功”等有害气功重点人员;

2、重点区域、敏感事件。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存在现实活动的重点分布区域、外来“”等邪教组织容易渗透的重点区域、“”反宣品情况较突出的区域、可能引起境内外媒体关注的敏感性问题;

3、隐蔽敌情。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我市渗透破坏的情况。

(二)治安安全方面

1、重点人群。维族、藏族人员,境外敏感国家穆斯林人员、黑恶势力团伙、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企业倒闭破产,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生活困难人群;以闲散人员和城乡跨越人员等高危人群。

2、重点(事)物。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非法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储等涉众型活动情况;网络虚拟社会领域关注的热点事件;影响实体经济和项目建设的治安隐患;恐怖活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未破积案以及涉危、涉瀑、涉毒物品情况。

3、重点部位和单位。“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高发区域;黄赌毒现象严重的治安乱点区域,管理混乱、防范不严、案件多发的内部单位;机动车修理、废旧机动车交易、机动车零配件市场;典当拍卖寄售、废旧物品收购等重点行业;出租房屋、旅馆业、留宿洗浴场所、通宵影视场所、网吧等重点场所。

(三)信访安全方面

1、反映村级民主管理和财务开支管理等方面的信访问题,特别是城郊村、城中村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引发的信访问题。

2、反映项目建设政策处理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主要包括征地拆迁等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

3、反映涉及民生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主要是社会保障、环境污染、水库移民等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

4、特殊利益群体信访问题,主要包括军队退役人员、被辞退民办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和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的信访问题。

5、涉法涉诉和信访老户问题。

(四)生产安全方面

1、工矿事故隐患。主要是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隐患。

2、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主要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的安全隐患。

3、火灾事故隐患。主要是消防设施、建筑设施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屋的安全隐患。

(五)公共安全方面

1、自然灾害。流域性大洪水、小流域山洪和城乡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隐患;城乡各类地质灾害等隐患点。

2、森林防火。重点普查森林消防隐患重点区域。

3、公共卫生。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易引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人类突发疫情的隐患;畜禽疫情突发事件隐患。

4、生态安全。突发性环境事件风险隐患;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隐患。

5、城乡供水、燃气安全。城乡供水、燃气设施隐患点排查。

6、企业安全稳定。企业生产(关停)情况;欠薪情况;企业主逃匿情况。

二、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主体意识,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抓早、抓小、抓苗头,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力求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基层基础建设有新进展,社会管理能力有新提高,确保我镇大局的持续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三、责任分工

本次活动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由镇综治办公室负责对:政治安全方面、治安安全、信访安全隐患的排查调处;

(二)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办公室、集镇土管办公室负责对:生产安全隐患、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调处;

上述各办公室根据分工,负责做好相关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有关报表统计、总结材料的报送工作。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不稳定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时间为3月下旬至7月底,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4月初)。由镇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成立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领导小组,开好镇领导班子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会、驻、联村干部动员会。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4月上旬召开全镇各村二委成员书记、主任及治调主任会议,对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全面启动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2、大排查阶段(4月上旬—5月10日)。各相关职能办公室根据这次活动的五个方面的排点,在4月15日之前做好大排查、大调处基础工作,并且利用4月15日的“民情沟通日“活动,由各驻、联村干部负责,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处理,属一般性隐患的,在大调处阶段集中处理。各驻、联村干部在4月20日前将五大安全隐患情况报各职能办公室汇总后,交镇综治办,由综治办全面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送市平安办。

3、大调处阶段(4月15日—6月20日)。在大排查的基础上,利用每月15号的“民情沟通日”活动和每周二的集中办公时间,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大调处,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排查出来的重点疑难隐患进行集中处理,做到每个隐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6月15日之前,本阶段的统计表汇总综治办。在6月20日前由综治办写出本次活动的总结书面报送市平安办。

五、总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是深化“平安*”建设,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市”和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相关办公室、各行政村和镇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工作机构,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按照部署要求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牵头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和督办职能,各村应成立实施领导小组,村书记任组长,开好村二委、各村民小组长及生产队长会议。对本村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梳理。充分发挥群众,大排查工作要求入村、到户,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汇总工作;各行政村的主要领导、驻、联村干部对本村的不稳定因素要全部掌握和了解,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分级分类建档造册。并根据不稳定因素的具体情况,明确不稳定因素事与人,对每一个问题要层层落实调处、化解工作责任,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办公室、责任人和办理期限,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这次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大力宣传我镇开展建设“平安*”的具体要求和所取得的成绩。排查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平安办或各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