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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强化市场准入方案

工商局强化市场准入方案

为了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根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年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的要求,特制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强化市场准入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服务质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严格依法行政,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关,创一流的服务窗口,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发挥职能,开展好行政指导;运用工商网络,健全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公布制度;建立登记信息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三、具体措施

(一)创新服务理念

(*)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探索和创新登记注册的新思路,做到三个“大胆”。即: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许可事项,要大胆的驳回;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要大胆的办;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事,要大胆的尝试。

(*)在窗口实施“四通”,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保证注册登记依法畅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要按照“非禁即允”的原则进行合理变通;不属于本部门办理或需其他部门先办理再登记的,要为企业与相关部门做好情况互通;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办理的,要注意加强与企业的解释沟通。

(*)由传统的坐等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滞后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变静态登记为动态服务,实行注册职能前伸,引导市场主体进入有发展空间的产业。

(二)优化服务环境

(*)办照大厅明亮、整洁,办照程序一目了然,大厅办事井然有序。设置工作台,方便办照人员与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营造平等和谐的气氛。

(*)按规范化的要求,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全面推行“阳光收费”,严格履行对外的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咨询人员提供注册登记指南,为其提供便利服

务。

(三)规范服务行为

(*)工作人员着装规范,精神饱满,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做到“四一”服务。即“一张笑脸迎人、一句问候暖人、一杯热茶敬人、一个服务满意送人”,切忌生、冷、硬。

(*)倡导文明用语,使用“您好、请说、请坐、请喝茶、不客气、请慢走、谢谢”等文明用语。

(四)强化办事责任

(*)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做到百问不厌,百答不烦。不得推诿、扯皮。严禁忌说:“不知道、搞不清楚,找他们去”等不负责的话。

(*)对新业务和把握不准的问题,要立即请示、汇报,并及时告知申办人员,不得出现“压、拖、顶”的行为和现象。

(*)对不属于本职业务的工作,应告知申办人到相关的部门办理;如属本局办理的事项,须引导申办人员到相关的业务股室。

(五)提高办事效率

(*)经办人员对前来咨询的人员,要耐心细致详尽地解释,提供详实、全面的信息。做到回答问题“一口清”。对咨询人员问明情况后做到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的材料均必须齐备并符合法定的形式,做到受理材料“一次清”。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要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能即时办的,马上办,能当天办的,不拖明天办。特殊情况*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

(*)简化办事程序,缩短许可时限。即注册登记实行“当场核准登记制”、“一审一核登记制”、“集体合议登记制”三种形式进行审查核准。

(六)落实联系制度

(*)认真落实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开展好与大企业的回访联系制度,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他们上规模、上档次、发展为企业集团。

(*)充分利用企业开业、年检、变更、注销的限期事务,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宣传工商法规,征询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或生产经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梳理出带倾向性的问题,协助他们解决或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凡列入我县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人员等,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直接纳入“绿色通道”登记服务。同时,根据各类企业申请,提供引导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培训服务。

(七)建立信息公布和报告制度

(*)充分利用保山市工商局网站,按季度公布企业的诚信信息,披露企业违法信息,帮助企业了解工商部门监管企业的信息,为其在投资决策中起到参考作用。

(*)按季分析和报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情况,为党委政府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八)用好相关政策

(*)按照《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积极支持企业采取股权出质,做好股权出质登记工作,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年度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于*年*月*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年底;企业成立后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年底。

(*)认真落实省政府*政发[*]*号文件《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和省局*工商财字[*]*号文件精神。对涉及工商部门的免收项目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从*年*月*日起实行免收。

(*)对于政府部门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而确定的重点项目,符合市场主体登记条件的,在取得法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文件前,可凭有关文件办理筹建登记,经营范围核定为“*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待取得前置审批文件后,工商部门再核定其具体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