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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发展监管服务方案

工商局发展监管服务方案

根据《*市工商局*分局*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第二阶段,即自查自评阶段,从*月下旬开始,*月底结束。为切实做好自查自评阶段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真查。

(二)通过自查自评,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工商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真评。

(三)针对查找出的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整改,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真改。

(四)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深挖发生问题的根源,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做到真建。

二、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坚持开门搞评议的原则,走群众路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敞开大门、内外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系统内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上门走访

(*)由分局领导带队或者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走访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机关以及与工商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单位,听取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由各工商所负责走访当地党委、政府机关,听取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结合“三项活动”和“十百千万市场主体大走访”活动,由分局行评办会同有关股室确定企业,组成走访小组,上门走访监管服务对象,听取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召开座谈会

(*)区直行评团、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由区局行评办负责分别召开区直行评团工商分团座谈会和特邀监督员座谈会,介绍我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面对面听取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各工商所也要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介绍本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面对面听取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监管服务对象座谈会。一是由登记注册股、企业监督管理股负责召开企业座谈会,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股负责召开广告监管对象座谈会,三是由经济检查股负责召开行政处罚对象座谈会,四是由各工商所负责召开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座谈会,介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问卷调查

组织监管服务对象、兄弟单位、社会各界填写《民主评议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工作问卷调查表》,请被调查者根据问卷调查表中的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对工商部门作出客观评价,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给予总体评价。问卷调查表可采取当面、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发放,达到范围广、数量大、回收率高的要求。

(二)深入自查自评

*、自查自评的内容

结合实际,主要围绕以下九个方面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评:一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评是否树立了实践科学发展的境界;二查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推动城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情况,评是否提高了服务中心工作的水平;三查市场主体准入、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和市场监管情况,评是否强化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四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内生活制度,改进领导作风情况,评是否发扬了民主决策的风气;五查推行政务、党务、局务(所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情况,评是否创新了自觉接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的举措;六查着力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评是否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七查廉洁从政情况,评是否确立了执政为民的思想;八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评是否培养了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九查完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点的监督体制和制度,评是否建立了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机制。

*、自查自评的方法

(*)梳理问题。把利用多种方式征求到的意见以及网络、行评监督电话等投诉途径收集到的信息,分门别类、“原汁原味”的进行梳理,详实掌握与工商工作密切相关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单位自评。要对照自查自评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采取谈心会、专题生活会等形式,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传统,发挥组织点、群众提、互相帮的优势,创造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说真话、讲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切实找准本单位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完善制度。对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彻底清理,深挖影响政风行风建设、制约工商服务转型升级的制度根源,针对存在问题,开展制度建设,为建立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初步整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坚决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作出整改时间表,同时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分局机关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做到未评先查,未查先改,以查促改。

(*)撰写报告。各工商所、机关重点评议股室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评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分局行评办,由分局行评办报区纠风办及行评团。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等次和存在问题。请各单位在*月*日前将本单位的自评报告报分局行评办。

(三)全面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内容。

(*)征求意见是否广泛。是否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系统内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箱、投诉监督电话等投诉机制是否健全;调查问卷的发放是否符合要求。对收集的意见是否认真进行梳理。

(*)开展自评活动是否深入。是否按照自查自评内容要求进行了对照检查;是否为谈心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查准了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

(*)初步整改是否见成效。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具备整改条件的,是否马上进行了整改,并予以反馈;政风行风是否有新改进;机关效率是否有新提高。

(*)自评报告是否深刻。开展行评工作是否真实;制定的措施是否有力得当;取得的成效和自评等次是否实事求是。

*、督导检查形式。

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利用查阅资料、电话访问、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发征求意见函等途径进行。

*、督导检查要求。

暗访重点评议股室至少*次,分局机关其他股室不少于*次,各工商所*次以上;明察工作,根据行评进展情况确定。并适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要自觉把学习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始终,巩固和运用好学习动员阶段的成果。要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对行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对前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做一次检查,对学习任务未完成或者学习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补课”。根据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精选学习内容,引导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提高水平,增进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坚定性。

(二)要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整改提高的前提。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剖析、带头查摆,摒弃私心杂念,正视问题、实事求是,找出影响科学发展的根本问题。以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机关干部自我觉醒、自我完善,主动转变作风,服务转型升级,把全系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要加强责任追究。自查自评阶段的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认真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学习动员阶段成果,打牢整改阶段基础,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明察暗访是自查自评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确保工作不出纰漏。对有关部门查访出在评议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敷衍塞责等情形,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要按照政风行风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