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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民主评议管理方案

工商局民主评议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孝办发〔*〕21号)和《湖北省工商系统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鄂工商文〔*〕1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市局决定从7月份开始到10月底,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优化环境、关注民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评议主题,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查与纠、纠与防、改与建"相结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坚决纠正全市工商系统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全系统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社会公信度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大,逐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更加充分地履行工商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评议内容

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基层工商分局(所)为评议对象,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是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是否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的情况。是否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标准,切实规范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是否完善工作运行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是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三)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实现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是否健全完善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的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是否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落实和激励机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严肃执法纪律,加强对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

(五)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是否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

(六)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是否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是否建立政风行风考核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是否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实施步骤

全市工商系统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局、行政分局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于8月5日前报市局行评办。

2、搞好宣传发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逐级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两个《实施意见》(鄂办发〔*〕19号和孝办发〔*〕21号)、李宪生同志在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上的讲话、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志田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上的讲话、《省工商局关于黄州区和郧西县工商局基层分局人员违纪问题的通报》(鄂工商纪监〔*〕145号)及全省工商系统形象规范手册和行政问责规定,讲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意义、内容、方法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采取召开支部会、讨论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搞好思想发动,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3、公开行风承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载体,向社会公开行评方案、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告公开服务承诺、开辟政风行风评议专题栏目。同时,各单位要公布民主评议行风投诉热线电话,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接受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至9月底)

1、开门纳谏,接受监督。一是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要对象,接受"大监督"。采取带征求意见函、带近期工商部门出台的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有关文件、带"两项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等形式,诚恳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做到见面率100%、办结率100%。

二是以监管服务对象为重点,开展"大走访"。各单位要带着政风行风意见和建议征询表,按照"谁监管、谁走访、谁包保"的原则,组织干部职工主动上门走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征求监管服务对象对工商部门在机关效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勤政为民、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局机关走访辖区内企业率不低于10%,县市区局、市局直属行政分局不低于90%;基层分局(所)走访率要达到100%(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

三是以受工商部门查处的各类市场主体为重点,进行"大回访"。开展"走进民生、破解难题、消化矛盾"活动,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年元月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受理12315申(投)诉举报、市场监管中实名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件进行集中清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答复率100%;对*年元月以来受工商部门查处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包括注、吊销的企业)进行上门回访,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诚心听取意见,上门回访率不低于90%。同时,要以双向联络员为平台,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行政指导作用,通过宣传政策、协调沟通、化解矛盾,主动帮助监管服务对象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四是以打造"阳光政务"为重点,推进"大公开"。根据省局政务公开规定,凡是应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尤其是涉及群众关心的,各类市场主体关注的事项和政策,都要通过栏、屏、网向社会公开,坚决纠正和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和公开不及时的问题。各单位近期要对自身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扎实推进对内对外的政务公开工作。

五是以整改落实为重点,做好"大改进"。要把"纠"贯穿行评工作始终,对在自查中查出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群众或监管服务对象举报反映工商部门和执法人员违纪违法个案,回复率要达100%,经查证属实的,处理率要达100%。对在"两项活动"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市工商局"两项活动"整改方案》(孝市工商文〔*〕71号)要求,及时整改落实,特别是对违规收费问题要尽快改正、尽快退还、尽快让行政相对人满意。

2、突出重点,查纠结合。重点围绕"五查",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查执行不力,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二是查不文明执法,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查执法不规范,纠正强势执法、唯利执法和越权执法的问题。四是查财务管理不规范,纠正财务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五是查不规范收费行为,纠正乱收费问题。全体干部职工自查自纠不仅要摆现象,还要找原因,议危害,并根据各自情况撰写自我剖析材料。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到边查边纠,边整边改。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行政分局的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20日前书面报市局行评办。

(三)全面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10上旬)

在巩固"两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针对行评中社会各界反映和自查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本着"明确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标准,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的原则,认真进行梳理归类,切实加强全面整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逐条进行整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工商部门真心实意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

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围绕有损群众利益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建立行政问责制,推进行政执法"三制",建立完善巡视工作机制,健全执法监察制度,建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监督制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廉政风险点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为迎接全市行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集中评议阶段(10月份)

*市政风行风集中评议大会于10月中旬召开;各县市区于10月上旬召开。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当地《*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分细则》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迎接行评各项准备工作。集中评议大会上,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汇报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情况,与参会人员直接进行对话,对参会人员所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予以解答,接受现场集中评议。集中评议为"不合格"单位,要写出书面整改计划,向当地纠风领导小组及系统上一级工商局报告,并根据整改进展,随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本阶段结束后,县市区局、市局直属行政分局要向市局行评办报送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站在落实"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于规范执法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为此,市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韩北平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鹏程,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国平为副组长,市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孔爱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工商系统行风评议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全市系统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营造声势,扩大效应。要采取发放公开信的形式,向社会公示本单位开展行风评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基层办事大厅设立宣传标语;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现场受理群众投诉,解答群众咨询;在窗口岗位开展"满意在工商,奉献在岗位"活动,在行政执法岗位开展"和谐执法"活动。同时,结合"改革开放三十年"和恢复工商建制三十年大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工商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展示全市工商系统在服务中心、服务市场主体、服务消费维权、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果,扩大对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浓厚的行风建设氛围。市局将在《工商简讯》开办"政风行风评议"专栏,编发各单位活动动态,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各县市区局、市局行政分局各阶段材料和总结要及时报送市局"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各单位要与当地纠风办、行评代表以及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积极争取当地行评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争取各类市场主体、消费群体的支持,加强与行风监督员与集中评议人员的工作通报,及时向当地"行评办"汇报行评进展和成果。对行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狠抓落实。

(四)严明纪律,从严问责。市局将对全市工商系统落实行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并及时通报情况。各单位要正确对待这次政风行风评议,把注意力、真功夫下在政风行风问题的整改上,对在行风评议中不整改或者顶风违纪、干扰评议工作的行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采取不正当手段,给工商系统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被评议为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评议为不合格的单位,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