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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汉南区的安全和稳定。

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二、本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汉南区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31家。按其性质分为三类:一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1家,生产农药;二是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3家,主要是自来水厂氯气使用室、非凡电源有限公司硫酸仓库、汉龙氨基酸有限公司硫酸储罐和盐酸池;三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7家,其中:加油站9家,专营油漆店2家,其他经营户16家。

我区危化品重点区域为:

(一)以纱帽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为主的危化品生产区域;

(二)以自来水厂氯气室、非凡电源、汉龙氨基酸为主的危化品储存区域;

(三)以各街辖区加油站、油漆,溶解气体经营为主的危险源。

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一)重大危化品泄漏事故引起的中毒伤亡事故。

(二)重大危化品火灾事故及由此引发的爆炸伤亡事故。

(三)重大危化品爆炸事故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

四、应急救援的主要工作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其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危害区域、危化品性质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源、土壤、动植物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设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贸委、区交通局、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消防大队、区农业局及各街组成,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组成人员。

(二)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街应急预案演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三)成员单位日常职责

1、区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检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2、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舆论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3、区安监局:负责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街、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区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落实市、区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批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4、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5、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危化品泄漏和火灾事故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和事故善后洗消工作。

6、区交通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和运输抢险预案。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7、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事故发生后,负责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和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8、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的消除。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调查。

9、区质监分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区经贸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1、区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伤亡人员的救助工作。

12、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企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工作;监督事故单位按国家有关标准落实伤亡人员赔偿金。

13、区总工会: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单位按国家有关标准落实伤亡人员赔偿金,保障灾害人员的合法权益。

14、区农业局: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监测,针对暴雨、暴雪、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极易引发各种自然灾害的特点,及时快速预警、预报,提醒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由于恶劣天气引发的次生灾害。

15、事故单位和事故所在街:要按本单位、本区域应急预案的要求,提供疏散撤离场地,积极开展应急自救,协助完成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四)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救援一线的指挥协调工作,传达贯彻指挥部各项决定、指令;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确定事故应急救援控制范围;汇总事故现场各项信息;授权公布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该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和事故发生所在的街和单位组成,具体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2、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区消防大队、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区质监分局组成,人员由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具体工作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4、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转移受伤和中毒人员进行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区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和事故所在的街组成,具体工作区卫生局负责。

5、安全警戒疏散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和事故所在街组成,具体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区经贸委、区交通局、事故所在单位等部门组成,具体工作由区经贸委负责。

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份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具体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

8、技术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援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负责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及请救援助。具体工作由区安监局负责。

五、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立即报告区政府办、安监、公安、消防、环保、质监等部门及所在的街。各部门、各单位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单位要向救援部门提供全面的基本情况、设备、装置、储运工具等。

(二)“110”出警组和事故所在街接到事故单位的报告后,立即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由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请示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预案后及时通知各救援组赶赴事故现场。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按附件1的方法进行救援。

六、社会支持和援助

对本区发生的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需社会支持和援助时,由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出决定,由现场救援综合协调组负责联络。

(一)省石化应急救援中心电话:*

七、应急救援经费

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统一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应急救援经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