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卫生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

卫生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活动成果,有效遏制夏季蚊子、苍蝇、蟑螂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椐《*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市20*年夏季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活动,确保县城的蚊子,苍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卫生县城标准范围内,农村地区的密度要明显低于往年。

二、实施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以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小城镇为重点,村也要同时开展,具体办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完善防蝇设施,药物分发,施药和检查评比等6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日至7月3日)

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灭蚊、蝇、蟑螂的卫生知识和本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方法,使该活动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全民参与。

2、各乡镇、各部门分别召开居(村)委会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部署任务,明确职责(主要领导为等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任人),层层发动,协调部署,统一行动。

(二)环境整治阶段(7月4日—7月6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分别组织居(村)委会和单位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全面修缮街巷,居民住宅区破损“三盖”(下水道窨井盖,水表地井盖,化粪池盖),彻底清除蚊、蝇,蟑螂孳生地,翻倒罐,清除庭院和房前屋后积存垃圾,渣土,污物和积水;组织“六小”业主全面开展清理蟑迹(包括蟑螂卵鞘,粪便蜕皮和残肢等)工作,涂抹墙体及橱柜的缝隙,消灭蟑螂栖息孳生场所。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公厕,公共绿地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以上工作是灭蚊、蝇、蟑螂的“治本”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药物分发阶段(7月10日—7月27日)

1、县爱卫办统一向市爱卫办领购灭蚊、蝇、蟑螂药物,由县有害病媒生物防治中心,按照县爱卫会分配药物的任务数量将药物统一分发到各乡镇、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个体生产加工及工商经营户;

2、县城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再将灭蚊、蝇、蟑螂药物分发到本单位各家属宿舍及单位办公楼,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由物管负责分发到各住户;

3、各乡镇将灭蚊、蝇、蟑螂药物分发到本辖区的各单位、各居委会(村委会)再由居委会(村委会)将药物分发到各居民(村民)住户。

(四)、施药阶段(7月27日—12月底)

1、全县统一行动。7月27日(星期五),为全县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日。当晚7时整,各单位和居民住户在室内点燃“烟熏片“烟熏灭蚊、蝇、关闭门窗,人员离开,1小时后打开门窗通风。晚8时整,在室内使用灭蟑螂铒剂。

2、公共场所施药。各有关单位、团体、部队、企业单位和个体生产、加工、经营户等有害病媒生物的消杀工作,按地区和部门划分责任区。要求各责任部门对所辖范围喷药每周必须履盖一次。

3、重点行业单位的消杀。县有害病媒生物防治中心要大力开展对饮食店、宾馆、酒店、副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库、粮食加工厂、超市、集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水沟、卫生间、走廊,垃圾箱、厕所、屠宰厂、水产中转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废品收购和加工、食品包装生产场所、卫生用品生产场所以及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病媒生物消杀工作落实到位。

(五)、完善防蝇设施阶段(7月20日—7月30日)

全县各重点消杀单位,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完善防蝇设施,即纱窗、纱门、风幕机及灭蝇灯等。

(六)检查验收阶段(8月6日—8月15日)

1、各乡镇、各部们分别按“块块”和“条条”对灭蚊、蝇、蟑螂的工作进行自查,对不合格的单位及时督促其整改,补投药物,完善工作。要把重点单位作为督查的重点,保证重点行业单位四害密度达标。

2、由市、县爱卫会组织检查评比,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并进行通报。

四、药物与经费

(一)为确保活动效果,杜绝使用违禁和伪劣药物,灭蚊、蝇、蟑螂药物的使用由县爱卫会严格管理,监督实施,统一负责做好这次活动的药物购置与供应工作,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工或购置除“四害”药物。

(二)本次活动使用的药物:室内统一使用灭蚊、蝇、蟑螂“烟熏片”药物,室外统一使用杀虫剂滞留喷洒,水体使用杀灭蚊幼虫药物。

(三)各单位和居民住户的灭蚊、蝇、灭蟑螂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居民住户分担解决,用量及价格:居民住户每户使用药物一份;单位按面积计算每40平方米使用药物一份;每份药物价格2.00元。

五、实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有害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强化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特别是要解决和落实好这次活动所必须的经费,使活动顺利开展。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服从辖区爱卫会的统一协调指挥,把灭蚊、蝇、蟑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本次活动,使这次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这次活动按“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全县活动由县爱卫会负责统一协调。

(三)县电视台要密切配合这次活动,做好舆论导向工作,使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要把灭蚊、蝇、蟑螂的知识和方法宣传给广大群众。

(四)为准确评估这次活动的效果,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组织测定本辖区投药前后的蚊、蝇、蟑螂密度,并将活动总结材料于20*年8月20日以前一并报县爱卫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