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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检查交流活动方案

村务公开检查交流活动方案

为做好我区村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加强基层村政政务的建设,根据《*区2008年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意见》(汕澄府办[2008]23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检查交流学习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地点和对象

活动时间定于7月14—15日,活动分三个片区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7月14日(星期一)上午,活动在澄华街道办事处举行,参加对象为上华镇、凤翔街道、澄华街道、广益街道等单位分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党政办主任、社事办主任、农办主任和上述各镇(街道)辖属村(社区)分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人数约为135人。

(二)7月14日(星期一)下午,活动在莲下镇政府举行,参加对象为莲下镇、莲上镇、隆都镇等单位分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党政办主任、社事办主任、农办主任和上述各镇(街道)辖属村(社区)分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人数约为135人。

(三)7月15日(星期二)上午,活动在莲华镇政府举行,集中地点在莲花山温泉渡假村,参加对象为溪南镇、东里镇、莲华镇、盐鸿镇等单位分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党政办主任、社事办主任、农办主任和上述各镇(街道)辖属村(社区)分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人数约为160人。

(四)参加检查交流学习活动人员签到。活动在上午举行的,应于上午8:20前签到,活动在下午举行的,应于下午2:20前签到。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参加活动的人员深入到活动所在镇(街道)1个村(社区)进行检查交流学习,活动由区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府办、监察局、民政局、农业局及所在镇政府负责组织。

(二)区民政局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区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发言,时间45分钟。

(三)区农业局就进一步推进村帐镇管和财务公开工作进行发言,时间40分钟。

(四)区民政局、农业局发言期间,主持人由区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具体安排为:7月14日上午由区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许任远(区纪委常委)负责主持;7月14日下午由区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凯伦(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主持;7月15日上午由区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朱壁溪(区民政局副局长)负责主持。主持提纲由区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负责提供。

三、有关要求

(一)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交流学习活动,参会对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并准时参加。各镇(街道)和各村(社区)参加活动人员由其所在镇(街道)负责统一组织,并准时到活动地点报到。

(二)区民政局、农业局要认真做好发言相关准备工作,并将需要印发的相关资料于6月30日前送区府办政务公开股审定。

(三)澄华街道、莲下镇、莲华镇要妥善安排好活动期间集中学习交流的会场布置工作。同时,要认真筛选确定1个村接受检查,并负责安排人员认真介绍接受检查村(居)在村务公开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和经验体会,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及档案供参观人员查阅学习。请拟接受检查的村(社区)名单于6月30日前上报区府办

(四)检查交流学习活动有关筹备和通联工作由区府办政务公开股和区民政局基层政权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