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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

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落实“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实现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和《*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7〕15号);

(4)《“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5)《“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6)《“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7)《*6年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

(8)《“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

(9)《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7〕90号);

(10)*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11)《*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

3、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角度提出综合性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充分做好与节能降耗工作的衔接,分析节能降耗工作对污染减排工作的促进作用,重点提出各项节能降耗措施之后的现有污染源总量减排针对性工程措施。

(2)同口径比较原则:COD和二氧化硫以*7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不在统计口径内的面源等不纳入计划编制重点,对不削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工程措施不纳入项目清单。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环境统计发表调查工业企业、非发表调查的一般测算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现状分析和未来综合措施均按照同口径分类进行归纳。在基础数据逐步核准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年际变化。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污染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在于确定各项工程措施,以能形成连续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将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作为核心、淘汰落后产能形成的减排量为重点和加强监管作为配套措施。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不能按照GDP零增长测算静态的工程削减能力需求。各项措施的削减量在最不利情况下保持一定的工程富余能力。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以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通过计划的编制,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地区,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

(5)可达性原则:减排计划的编制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污染减排责任和任务落实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各项对策措施要具有可操作和可实施性。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增量、存量、减量之间的系统分析,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互吻合,资金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强化可达性分析。

4、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本计划编制的基准年为*7年,并分析*8年实施进展。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COD和二氧化硫。*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统计数据确定。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排放量不作为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如面源、农村生活源),对COD和二氧化硫动态变化不产生影响的工程措施不考虑(如生活垃圾处理厂)。计划编制强调属地原则,即区域内的污染物排放不论企业隶属,均包括在计划内,有关项目安排、治理计划做好与有关主管部门的衔接。

5、目标确定

减排目标的表达以绝对量和相对量两种形式,减排目标考虑新增量、工程实施进度等因素。其中,绝对量包括减排能力规模和实际减排量,以及新增量、排放量和净减排量,相对量包括相对*5年的削减比例、相对于上年的削减比例,用于表示不同年份间污染物排放量之间的变化率。

二、现状分析

1、*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7年*市COD排放量为2.9497万吨(其中生活排放量2.2921万吨,工业排放量0.6576万吨),SO2排放量为2.4330万吨(其中,生活排放量0.6048万吨,工业排放量1.8282万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见附件1。

2、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7年,川汇区COD排放0.6497万吨,SO2排放1.4757万吨;扶沟县COD排放0.1799万吨,SO2排放0.0381万吨;西华县COD排放0.2624万吨,SO2排放0.0575万吨;商水县COD排放0.1951万吨,SO2排放0.0436万吨;沈丘县COD排放0.2189万吨,SO2排放0.0465万吨;郸城县COD排放0.2252万吨,SO2排放0.1404万吨;淮阳县COD排放0.2801万吨,SO2排放0.0769万吨;太康县COD排放0.2746万吨,SO2排放0.0674万吨;鹿邑县COD排放0.2291万吨,SO2排放0.0451万吨;项城市COD排放0.4047万吨,SO2排放0.4417万吨。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见附件2。

3、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市位于*省东南部,辖区内主要河流有沙颍河、贾鲁河、涡河、惠济河、洺河和泉河。*市工业现已形成以电力、纺织、食品加工、皮革为支柱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7年主要排污行业COD排放量0.6302万吨,SO2排放量1.8042万吨。

*7年,农副产品加工行业COD排放量0.0255万吨、SO2排放量0.0278万吨;食品制造行业COD排放量0.2229万吨、SO2排放量0.0508万吨;纺织行业COD排放量0.0188万吨、SO2排放量0.0359万吨;皮革行业COD排放量0.1009万吨、SO2排放量0.0084万吨;木料加工行业COD排放量0.0092万吨、SO2排放量0.0148万吨;造纸行业COD排放量0.0868万吨、SO2排放量0.0280万吨;化工行业COD排放量0.0282万吨、SO2排放量0.0666万吨;医药行业COD排放量0.0168万吨、SO2排放量0.0070万吨;电力(火电)行业COD排放量0.0176万吨、SO2排放量1.5464万吨;其他行业COD排放量0.0852万吨、SO2排放量0.0041万吨;非重点COD排放量0.0274万吨、SO2排放量0.0240万吨。分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见附件3。

4、减排战略和重点分析

*7年*市生活COD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79.48%,工业企业SO2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97.51%。城镇生活COD和工业企业SO2是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重点。*7年底,*市建成9座污水处理厂。*裕隆发电有限公司已关闭,*隆达发电有限公司的烟气脱硫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三、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市“十一五”规划中,GDP的年均增长率为12%左右。城镇化率每年提高2%。煤炭消耗总量以*5年为基准年,到“十一五”末,参照GDP增幅和单位GDP煤炭消耗降低20%预计。

1、社会经济发展情景预测

(1)城镇人口预测

*7年*市常住人口990万人,到*8年底城镇化率提高2%,城镇常住人口净增长19.8万人。

(2)经济发展预测

*7年GDP817.80亿元,预计*8年将达到915.94亿元。*7年煤炭消费总量275.87万吨,其中,火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153.93万吨,预计*8年将达到283.67万吨。由于我市*7年关闭了一批小火电,短期内没有新的火电项目,新增火电行业的煤炭消耗量不会明显增加,非火电煤炭消耗增加量为7.8万吨。

2、COD新增排放量预测

(1)工业COD排放新增量预测

新增工业COD排放量=基准年工业COD排放强度×*8年GDP增量。基准年工业COD排放强度=基准年工业COD排放量(万吨)/基准年GDP(亿元)。

*8年新增工业COD排放量=*7年工业COD排放量/*7年GDP×*8年GDP增量=0.6576/817.80×98.14=0.0789万吨。

(2)生活COD排放新增量预测

用产生系数法预测生活COD排放量,根据城镇常住人口数(或非农人口数)等社会统计数据测算得到。生活COD排放新增量为新增城镇人口与COD产生系数乘积。

*8年新增生活COD排放量=*8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数(万人)×60×10-6×365天=19.8×60×10-6×365天=0.4336万吨。

*市*8年COD新增排放量0.5125万吨。

3、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

非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采用排放强度法预测二氧化硫新增量。

根据非电力煤炭新增量和基准年排放强度,*8年*市非电力SO2新增量=*7年非电力SO2排放强度×*8年非电力煤炭消耗新增量=(0.6288/121.94)×7.8=0.0402万吨。

四、产业结构减排实施方案

*市*7年对辖区内造纸、小火电进行了结构调整,关闭了48家企业,*8年产业结构调整减排COD0.1896吨,减排SO20.4166吨。产业结构调整减排项目清单见附件4、附件5。

五、工程治理减排实施方案

完成污染减排目标,工程治理减排是减排计划的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和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是工程减排的重点工程。

1、COD减排方案

COD削减能力=城镇生活COD削减能力+工业COD削减能力。其中工业COD削减能力还要分为环境统计发表调查工业企业削减能力、非发表调查的一般测算工业企业削减能力进行分类汇总。

(1)污水处理厂削减能力测算

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和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建两种类型。

COD削减能力=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运行天数×(进水浓度-出水浓度)×负荷率。

*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9座。商水县污水收集管网已建成,正在准备将商水县生活污水输送到*市沙南污水净化中心。预计*8年*市污水处理厂COD新增削减量0.9874万吨。*8年*市污水处理厂COD新增减排情况见附件6。

(2)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削减能力测算

工业企业通过深度治理、改进生产工艺和清洁生产从而削减COD排放量。

污染深度处理形成的COD削减能力=污水深度处理能力×运行天数×(深度治理设施进水浓度—出水浓度)

*市9家已完成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预计将削减COD0.1462万吨。工业COD减排计划工程削减项目清单见附件7。

*8年,*市经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污染控制预计COD新增削减量1.1336万吨。

2、二氧化硫治理工程

*隆达发电责任有限公司的烟气脱硫工程是我市SO2减排的重点工程,该工程*8年1月份通过168小时运行,现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隆达发电责任有限公司*8年将新增SO2削减量为:2×0.8×燃料消耗量×燃料硫份×脱硫效率=0.7700万吨。*市*8年新增SO2减排情况见附件8。

六、*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7年*市COD排放量2.9497万吨,SO2排放量2.4330万吨。预计*8年*市COD新增排放量0.5125万吨,SO2新增排放量0.0402万吨。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减排方案的实施,预计*市*8年COD新增削减量1.3232万吨,SO2新增削减量1.1866万吨。预计*8年*市COD排放量2.1390万吨,SO2排放量1.2866万吨。*8年省政府与*市签订的政府目标COD排放量2.45万吨,SO2排放量2.65万吨。*8年*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能够达到政府目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