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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方案

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鼠疫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实现省、市鼠疫防治规划任务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达州市卫生局达市卫发〔*〕45号文转发《四川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10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鼠疫防治工作各项措施,建立、完善鼠疫防治监测体系和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鼠疫防治工作运行机制,有效预防、控制鼠疫的发生和流行,保障我县经济建设与社会稳步发展。

到*年底,制定完善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单位鼠疫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对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生医务人员进行一次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开展鼠疫防治宣传活动,群众“三不”(不捕、不剥食、不携带疫源动物及产品)和“三报”(报告病(死)鼠、报告疑似鼠疫病人、报告原因不明高热和急死病人)意识得到增强。

到2008年底,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鼠疫防治知识培训率达到70%以上。

到2010年底,初步建成全县鼠疫防治工作管理和监测体系,形成比较规范的鼠疫防治长效机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检测点基础设施、交通工具、工作条件和应急装备得到较大改善;全县医疗卫生人员的鼠疫防治意识明显增强,生物安全意识显著提高;群众鼠疫防范意识显著提升,基本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格局;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报告和扑灭动物间疫情。一旦发生人间疫情,能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

二、防控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因地制宜,综合防治,突出重点,科学规划”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依法开展鼠疫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防控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依法开展鼠疫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条例》和《四川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年-2010年)》及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政府职责,把鼠疫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确保鼠疫预防控制措施落到实处;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以动物鼠疫监测、疫源地灭鼠灭蚤和宣传教育等为主要防控策略,依法开展鼠疫防控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制定完善鼠疫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队伍、技术力量和应急物资储备;积极组织开展医务人员鼠疫等急性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以及治疗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治水平和生物安全意识;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鼠疫突发疫情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加强鼠疫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建设,引入快速检测技术和装备,提高鼠疫监测、防治能力。

(三)广泛宣传,大力普及鼠疫防治知识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的宣传作用,大力普及“三不”、“三报”等鼠疫防治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引导和鼓励群众开展灭鼠灭蚤活动,主动参与鼠疫防治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鼠疫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并按照要求,加强鼠疫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

l、成立县鼠疫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的鼠疫预防与控制工作;发生疫情时,组织、指挥、协调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县卫生局),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2、成立县鼠疫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导组:负责鼠疫预防与控制工作中疫情资料评估、防治策略的研究和起草;组织专业培训;对各地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发生疫情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疫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明确职责

预防与控制鼠疫,需要各部门同心协力,密切合作,互通信息,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县卫生局:协调全县鼠疫防控工作,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各项鼠疫防治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

县发改委:将鼠疫防控工作列入社会发展规划。

县经委:按照卫生部门提出的防治鼠疫所需医药用品具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资金安排,做好医药储备工作。疫情发生时,按照疫区需要,及时组织调运预防、控制和治疗鼠疫以及杀虫灭鼠消毒等药品和器械;及时组织调运疫区人民生产、生活必要物资。

县财政局: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对动物鼠疫及人间鼠疫监测、防控和疫情处理给予经费补助,并对鼠疫防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县交通局、辖区内火车站: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和关口实施鼠疫防控措施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优先运送疫情处理人员、药品和器械;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安全运送生物标本和菌株。

县农业局、县爱卫会、县林业局、县畜牧局: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别组织做好动物鼠疫疫情监测、生物安全、灭鼠、疫区动物防疫监督监测等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做好鼠疫疫区封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县药监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用品质量监督,确保用药安全。

县旅游局:认真做好旅游团队防范鼠疫知识的宣传工作;在鼠疫流行季节,避免组织到鼠疫流行地区进行旅游;在鼠疫疫源地区,发现原因不明发热及疑似鼠疫病人,要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三)目标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鼠疫防治工作,充分认识鼠疫的严重危害和影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把鼠疫防治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建立各级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分工负责,将目标、措施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四)人员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鼠疫防治应急队伍建设,根据鼠疫防控工作的需要,落实防治、监测人员,并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防治能力。

(五)经费保障

逐步加大灭鼠和鼠疫防治专项经费的投入,确保鼠疫防治、常规监测、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督导检查

县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地落实防控措施进行检查、督导及评估,并适时组织鼠疫防控演练。

(七)信息反馈

县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工作,并定期以疫情通报或鼠疫防治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县政府、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向县鼠疫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鼠疫疫情、监测信息及工作情况。

(八)落实奖惩机制

对在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导致鼠疫疫情发生或流行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