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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碘盐情况调查方案

食用碘盐情况调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治碘缺乏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年5.15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方案》(琼府办[*]4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居民(农户)食用碘盐情况调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调查活动,全面掌握我市居民(农户)食用碘盐情况,为提高我市碘盐普及率,实现我市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提供依据。

二、调查工作领导机构

为确保我市居民(农户)食用碘盐情况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琼海市居民(农户)食用碘盐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联社盐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调查各项工作。各镇、农场和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本辖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调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调查活动的范围和内容是:全市居民(农户)食用碘盐的相关情况,包括居民(农户)户数、人口数和食用碘盐情况。具体详见《*省居民(农户)食用碘盐情况调查汇总册》。

四、调查的主要方式和手段

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成立若干个工作小组直接到居民(农户)家中进行实地调查,通过肉眼观测和使用碘试剂对居民(农户)食用盐进行检测,确认小包装碘盐、小包装腌制盐、加碘粗盐和非碘盐。各镇、农场在检查中所需要的碘试剂由市政府予以安排。

五、调查和结果上报时间

㈠各村(居)委会的调查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5日,并于6月6日前将调查结果(调查汇总表册一)报镇政府。

㈡6月7日至6月12日,各镇对各居(村)委会进行抽查,确认无误后,于6月13日前将本镇调查结果(调查汇总表册二)报市政府和盐务分局。

㈢6月14日至6月22日,市政府组织对各镇进行抽查,确认无误后,由市盐务办于6月23日前将本市调查结果(调查汇总表册三)报省盐务局。

六、有关工作要求

㈠抓好培训工作。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质量,由市盐务办和市卫生局联合对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进行培训。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由市政府对各镇、农场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进行培训;第二阶段是由各镇、农场对村(居)委会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一位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掌握调查的基本方法和具体工作要求,确保本次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㈡各单位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如实填写好调查汇总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

㈢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㈣这次调查范围广,涉及人数多,是一次宣传防治碘缺乏病知识的好契机。各镇政府、农场和村(居)委会要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于调查、抽查、检查的全过程,切实提高我市居民(农户)对碘缺乏危害的认识。

㈤在调查过程中,如发现有造假现象,除责令造假镇、农场或村(居)委会重新进行调查外,市政府还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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