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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治理活动方案

两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促进我市“两项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据《中共*市纪委关于转发豫纪发[]12号和豫纪发[]13号文件的通知》,现就“两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对象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二、治理内容

1、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含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党员干部)在任何时间、各类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凡是以财物为注争输赢的,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均属行为。家庭成员、亲属之间注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除外。凡党员、干部参与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用公款或以形式行贿受贿的,从严惩处。

2、全市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上述单位,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情况;各类商业企业、印刷企业印制、发售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情况。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按中央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商业企业、印刷企业参与印刷、发售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以下罚款。

三、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两项治理”工作,将设立联席办公会议,由市纪委、纠风办、人行*中心支行、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新闻出版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各一名县级领导干部组成,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日常工作由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明确一名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四、治理工作的方法步骤

1、广泛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2、公开承诺,认真搞好自查自纠。一是各县区党委要集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行为,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市直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也要向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作出公开承诺。二是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对照有关规定,主动自查自纠,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照检查,作出承诺。三是各级各类商业企业、印刷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商业企业、印刷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制作、不销售、不赠送有价证券或其他支付凭证。

3、协同配合,严查违法违纪案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治理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监察、公安、审计、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对顶风违纪者要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各县区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逐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廉洁自律等各项制度,教育与惩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防止反弹,不断巩固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