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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案

开发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重点抓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和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处理两项工作,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经过共同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工作制度健全、公开渠道畅通、查取方式便利、答复处理依法,年底达到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区标准。

基本原则:既要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又要做到由近及远、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抓好公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公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在管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分为两个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包括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以及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等编制任务;10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公用企事业单位信息目录相关信息的录入任务。

2.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工作。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教育和医疗、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动(拆)迁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对供水、供热、供气、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的信息进行更新。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要在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3.做好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处理工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提出的政务、办事信息公开申请,各部门和单位要依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制定工作流程,严格履行登记、受理、告知和保密审查程序,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做出答复;职权范围外的,要作转送处理;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要征求第三方意见。登记、受理、告知、答复、转送、征求第三方意见可采取网上和网下处理两种方式,网上、网下处理件,都要留存备案。

4.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这部法规,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走进电视台搞好政务公开直播节目,不断把政务公开活动引向深入。

5.开展创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活动。创建时间:20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创建标准:一是加强基础建设。要设一名专职(兼职)信息员,有一台电脑和一部政务公开电话,政务公开电话号码要对外公开。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要充分利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管委会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便于公众知晓。对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或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全过程。三是投资者和群众认可。四是建立健全“一把手”挂帅、信息员为主、部门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章法、有成效(具体细则另发)。

6.加快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要根据需要设立和完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和设施,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在档案馆挂“大连开发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牌子。

7.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信息确认制度和信息公布制度,并严格执行。要按照《保密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机构)确定。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本单位保密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协调机制,对本部门、本单位拟公开信息涉及其它部门和单位的,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保证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职权划分实行分级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对外公开。

8.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当前重点抓好《条例》的学习。管委会拟在7月中旬举办《保密法》、《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实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全面提高信息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保持信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信息员去政府信息公开好的地方学习考察,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努力建设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富有激情活力的信息员队伍。

9.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管委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局、发展改革局、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依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并与奖惩挂钩。要把评议工作延伸到基层,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反映群众和企业呼声,认真反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确保社会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是《条例》赋予行政机关各部门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政策性要求严格,各部门和单位要负起责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按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推进计划,明确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和具体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到人。

管委会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合作,对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确保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