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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方案

开展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方案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区直各部委办局,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扎实开展“落实推进年”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充分了解和掌握我区发展环境现状,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一次“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现将评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机关为目标,充分发挥企业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务实勤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落实、聚焦、突破”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机关、每个岗位、每位工作人员的具体行动中,在全区形成一个“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都讲工作效率”的良好氛围。

二、评议方式和对象

评议采取向“百家企业”发放《**区发展环境问卷测评表》、不计名方式进行。测评工作于*年11月30日结束,12月下旬公布评议结果。评议期间受理企业投诉,欢迎“百家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对我区发展环境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邀请参评企业主要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全部企业、重点外来投资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含商业、服务业、旅游业、建筑业等行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实际参评企业不少于100户。

评议对象是:区经委、发改委、建委、农委、旅委、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财政局、司法局、监察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科技局、安监局、规划局、环保局、商务局、物价局、文体局、房管局、招商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容局)、公安分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供电公司、电信局、自来水公司、信用联社、工行**支行、农行**支行、建行**支行、中行**支行、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消防大队、交通运输管理所等45个部门、单位。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开拓创新。主要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优化发展环境意识是否强,是否存在思想僵化、默守陈规、官僚主义、本位主义等现象;

(二)工作效能。主要看办事环节是否繁琐,是否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限时办结等制度,有无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

(三)工作作风。主要看工作态度、文明礼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如何,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主要看是否依法、依纪、按章办事,有无多收费、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评比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政务公开(事务公开)。主要看办事内容、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等是否公开透明;

(六)诚实守信。主要看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向服务对象承诺的事项是否兑现。

四、评分办法和结果排序

评议采取定性测评、定量计分、定性公布评议结果的方式。定性测评由“百家企业”代表根据《问卷测评表》所列六项测评内容,对每一项内容从“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档次中选取一个(选中的打“√”);定量计分由区“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议办公室”)组织实施,测评分采用加权平均数法计算,“好”的标准分为90分、“较好”80分、“一般”70分、“较差”60分、“差”50分;评议结果设四个等次,测评分85分(不含85分)以上为“满意”,75-85分(不含75分)为“比较满意”,60-75分(不含60分)为“基本满意”,60分及60分以下为“不满意”。

评议结果采取由高分到低分的方法排序。

五、奖励和惩处

评议结果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评议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属于垂直管理的单位还要将结果和意见、建议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实行以下奖励和惩处。

(一)被评为“满意”且位居前五位的,区委、区政府授予该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单位”称号,对党政主要负责人授予“优化发展环境先进个人”称号,年度公务员考核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被评为“基本满意”且企业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单位,要向区“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三)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由区“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对其进行重点调查,视情提请区委、区政府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涉嫌违纪、政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中不得评为“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在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被评为“不满意”或者“基本满意”且位居后5位的,由区纪委主要领导对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戒勉谈话,提出整改要求。

(六)被评为“不满意”或者“基本满意”且位居后10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区电视台作公开表态。

(七)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在全区政风行风评议时,先在评议总分中扣除5分后,再计算评议等次;被评为“基本满意”的,先在评议总分扣除2分后,再计算评议等次。

六、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是区委、区政府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开展“落实推进年”活动和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发动,确保此次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成立“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春明,副组长:刘勇、陈立青、汪亮,成员:鲍利民、黄德顺、陈跃华、石平、江荣立、胡意红、孙向群、杜春燕、杨林、胡丰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区效能建设办公室、区“落实推进年”活动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评议日常工作,陈跃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胡丰景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各有关乡镇和区经委、统计局、招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要主动协助做好问卷测评工作。

(三)严明纪律,严格测评。评议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自身,对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效能建设、“落实推进年”活动的要求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禁被评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测评工作,违规单位,一经发现,直接定为“不满意”等次。

(四)扎实整改,注重实效。评议期间“百家企业”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评议办公室要认真梳理,及时反馈有关单位,有关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改进;有关企业的投诉,由区效能监察投诉受理中心负责办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次测评活动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载体,坚持立足当前,认真对照测评内容,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做到机关作风有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政府诚信有明显改善,推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全面发展。

中共**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