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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工作意见

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建设“生态、美丽”。

二、目标任务

2015年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120220亩,包括营造林、森林抚育改造、林业产业三项建设内容。

(一)营造林55220亩

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两项建设内容。

1.人工造林41620亩。

(1)部级人工造林26500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5000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5000亩;天保工程人工造林2000亩;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油用牡丹)项目1000亩;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人工造林13500亩。

(2)省级山区营造林工程人工造林15120亩。

2.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封山育林13600亩。

(二)森林抚育改造62000亩

包括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两项建设内容。

1.森林抚育57000亩。

(1)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15000亩,其中郁山林场2000亩。

(2)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中幼林抚育14950亩。

(3)省级森林抚育27050亩,其中郁山林场5000亩。

2.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低效林改造5000亩。

(三)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林下中药材种植3000亩。

三、建设重点

(一)廊道绿化

2015年我县廊道绿化工作,以新青旅游大道石寺镇至青要山段绿化、新峪景观大道县城至高庄段绿化提升、新宜公路赵峪至宜阳段绿化为重点,绿化长度70.7公里,绿化面积4000亩(其中廊道绿化600亩、两侧荒山绿化3400亩),通过高标准绿化、提升,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园林景观效果。

(二)矿区植被恢复

结合上级造林项目,在石井镇、北冶镇、石寺镇完成矿区植被恢复示范工程3000亩。

(三)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

该项目是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大纲》,在高原地区实施的林业示范建设项目。2015年我县建设任务27100亩,其中人工造林13500亩、封山育林13600亩。按照“以流域为单元整体推进”的项目建设要求,建设任务全部安排在五个乡镇和林场。

(四)林业产业

结合国家、省级林业项目,发展林业产业19000亩。其中:核桃8000亩,皂角3000亩,油用牡丹1000亩,石榴、樱桃等其它经济林3000亩,玫瑰产业1000亩,林下中药材种植3000亩。重点搞好玫瑰、核桃、皂角三大产业基地建设。

(五)森林抚育改造

2015年森林抚育改造任务5.7万亩。通过修枝、割灌、间伐、补植等抚育改造措施,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提升森林景观效果。结合我县旅游强县战略,森林抚育改造任务重点安排在新青公路沿线。

(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15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盘活森林资源、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为目的,重点完成林地流转34000亩,森林保险51万亩,林权抵押贷款2000万元,林下经济12000亩。

(七)义务植树活动

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在植树节期间,分别组织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单位、国有厂矿企业、乡(镇、产业聚集区)直单位、全县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不断丰富完善义务植树形式,推广“包苗木、包栽植、包成活、包管护”的义务植树四包责任制,推行委托专业队造林模式,提升植树质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完成年度义务植树150万株。

四、施工组织形式及资金拨付办法

按照各工程类别的工程建设要求和县政府关于林业生态建设的会议纪要精神,结合实际,2015年林业生态建设分别采取以下施工组织形式和资金拨付办法:

(一)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农户造林),由林业局组织农户(大户)造林;核桃等经济林造林项目由乡镇组织实施。以上造林项目经县联合验收组验收合格后,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给造林农户或造林大户。

(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中,国有林抚育由郁山林场组织实施,补贴资金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至郁山林场;其它森林抚育改造项目,由县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中标企业进行施工,相关乡镇负责协调工作。

(三)廊道绿化,由相关乡镇通过招投标组织实施。

(四)矿区植被恢复,相关乡镇负责对矿区进行土地整理,恢复种植条件,县林业局通过招标进行植被恢复。

(五)除上述以外的所有营造林项目及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由县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实施,相关乡镇负责协调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2015年3月15日前,完成规划设计、造林地块落实、苗木准备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2015年3月15日,义务植树、农户造林、林业产业、荒山造林、廊道绿化、森林抚育等生态建设项目全面展开。

(三)2015年4月底前完成全年营造林和森林抚育改造建设任务。

(四)2015年5月底前完成全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是实施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第二年,也是我县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的关键一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做到认识、组织、责任、工作四到位,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根据规划的各项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实地督导,一线指挥,要把林业生态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把任务分解到地段、落实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夯实责任,严格标准,把握节点,确保承担的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规划设计。2015年农户造林、退耕后续产业和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森林抚育改造等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已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到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林业部门已编制完成了各个工程具体的作业设计,并报省、市备案。县林业局、各乡镇、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地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建立督查验收机制,在造林期间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全县通报。造林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组织联合验收组对各项工程进行验收。按照省林业厅要求,我县3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全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从4月份开始省、市将逐小班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并开展稽查。

(四)创新造林机制。一是推广“法人责任制、公开招标制、业主承包制、工程监理制”的市场化造林运作机制。二是继续推行大户承包造林,并在办理林权证、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资金发展林业。三是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使营造林工作朝着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五)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林业取得了良好成效,各乡镇在重视“造”的同时,还要强化“管”。一是要加强对新造林地的管理。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管护队伍,可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护林员相结合,充分发挥护林员的职能作用。二是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明确防火责任,严防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