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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年轻干部外出锻炼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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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年轻干部外出锻炼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力度,建设一支视野广、观念新、思想活、能力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快开放型、现代化经济强县建设步伐,县委决定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下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以拓展干部视野,更新干部观念,解放干部思想,带动劳务输出,扩大招商引资为着力点,使干部走出去开阔眼界,积累工作经验,不断强化年轻干部机遇意识,提高年轻干部开拓创新的工作能力,为建设开放型、现代化经济强县提供人才保证。

二、选派的对象和条件

(一)选派对象:县、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群众观念强,政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发展潜质。

2、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选派的程序和形式

(一)选派程序:县委组织部根据挂职锻炼的地区、名额、专业要求等情况,向有关乡镇、部门下发选派通知;有关乡镇和部门按照选派通知,从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符合选派条件或个人自荐的年轻干部中推荐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经资格审查、竞争筛选、组织考察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二)选派形式:挂职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任乡镇、街道办或综合部门领导助理职务。挂职时间为三个月。

四、挂职干部的职责任务

挂职干部在积极配合和协助挂职单位主要领导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学结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探索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的新路子,积极为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广泛宣传,做好招商引资、劳务输出等工作。

五、挂职干部的管理

挂职干部挂职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在县委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挂职锻炼单位党组织进行教育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挂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一)实行挂职前培训制度。在挂职锻炼前,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及所挂职地区的有关情况,进行相关的理论和形势教育。

(二)实行政治思想工作制度。通过与所挂职单位的党组织和挂职干部家庭保持经常联系,对挂职干部进行跟踪了解,及时掌握挂职干部的思想动向和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挂职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实行工作汇报制度。挂职干部每月形成思想工作小结,挂职期满形成全面的思想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汇报。

(四)实行考察评价制度。干部挂职期满后,县委组织部会同所挂职地区党组织对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的工作进行考察了解,形成材料归入个人档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的挂职干部,其意见或建议被县上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县委将予以提拔重用。

(五)实行纪律制度。挂职干部挂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章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所挂职单位的有关制度和纪律要求。同时,要尊重所挂职地区的风俗习惯,与当地干部群众搞好团结、打成一片。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守纪等方面存在问题;本人思想动摇,中途不愿意挂职锻炼;身体状况不好,不能适应工作以及有其他不良表现,不适合继续挂职的干部要及时作出调整。

六、挂职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挂职干部挂职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保留编制、职务和身份,与原单位同级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挂职期间,由县财政给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500元,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出差费以及医药费按县上的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挂职干部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上班。挂职干部均列入后备干部进行管理,对挂职期间工作表现出色,尤其是在招商引资、带动劳务输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县委将予以破格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