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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大检查工作意见

开学大检查工作意见

一、检查内容:

1.开学情况。学校及教师个人工作计划的制订情况;教师是否提前备好一周新课;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开学前是否对校园环境进行了认真彻底的打扫;是否营造良好的开学宣传氛围;教学设施、教材准备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师生到校情况。

2.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义务教育段学校是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是否违规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是否存在“大班额”现象;是否按照规定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3.开学收费情况。是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各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政策文件;是否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和《省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学校是否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是否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且内容、项目齐全,公布规范;收费票据、明白卡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即时。

4.教材使用情况。主要检查各校园是否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为学生配备教材;有无为学生统一购买有关教辅资料、学习用具等违规行为。

5.安全工作情况。假期有无安全事故发生;开学后使用的校舍、教室,其他设施使用能否保障安全;食堂、饮水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二、检查方式

开学检查采取局长包科室,科长包片,干部(督查员)包校,责任到人的办法,层层检查,逐级落实。

三、检查安排

1.2月16、17日各督查员按要求包校检查,要切实负责,不得走过场。

2.教育局领导分组进行检查。

3.督查员要按时到岗,认真负责,按规定条款深入检查,对联系的自办中小学要加强督促,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协助学校顺畅开学,了解学校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局领导或相关科室汇报发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