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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经济发展工作意见

劳务经济发展工作意见

一是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劳务经济和农民工工作,先后制定出台各类促进劳务经济发展和保障农民工各项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就业环境显著改善,就业待遇逐步提高,培训措施日趋完善,保障体系不断加强。

二是务工主体新生换代。“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体,其相对良好的成长环境、较高的文化程度、多元化的价值取向等为转移就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是就地就业大量增加。本地经济发展提速,建设项目聚集增多,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使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人数逐年增多。

四是输转人数趋于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趋势出现拐点,向外转移就业的规模趋于相对稳定,进一步增加输转人数的空间不大,招工难与就业难矛盾并存。

五是基层力量得到加强。近年来,通过将劳务工作重心下移,拿出部分公益性岗位、配套部分就业资金、配置一些必要设备,使基层劳务工作基础得到显著加强,乡镇劳务工作长期存在的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状态,已经得到有效改观。

六是品牌效应日益凸显。已有“天水白娃娃”等6个劳务品牌获国家专利认证,目前全市正式受理待批的劳务品牌14个,确定培育推广的28个,这些品牌各具特色,各有优势,各占市场,使劳务基地更加稳固,有组织输转规模更大,就业门路更广,劳务收入更多,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七是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务工期间,务工人员开始注重其合法权益的保障,要求用工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并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生活环境。

八是素质提升更加自觉。农民工主动学习职业技能、提高自身素质、争取双向选择的意愿更加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