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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中医药发展意见

卫生局中医药发展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将发展中医事业纳入整个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当中,逐步健全和完善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管理体系和市、乡镇、村(社区)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2.高度重视农村中医工作,扶持农村中医事业,将农村中医事业纳入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有中医科室和中医管理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中会西的执业医生。

3.增加财政投入,为中医药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中医事业费要实行预算单列,并达到或高于卫生事业费的10%,其增长比例应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同时,市财政、乡镇财政每年还应分别安排不少于0.2元/人、0.1元/人的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扶持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的重点建设项目。

4.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定中医药服务给付政策。在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时,把符合条件的具有中医医疗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为鼓励参保人员使用中药饮片治疗,计算中药饮片报销基数时上浮30%。

5.重视和关心市中医院建设,突出市中医院在全市中医工作中的龙头地位。对中医院基本建设立项要优先安排,并享受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

6.大力发展中药产业。加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培育基地,促进短缺中药材的开发、生产。扶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技术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药生产企业做大做强。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积极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开发,加快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步伐。

2.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市、乡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集中力量把中医院建成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的精品中医院,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业和中药产业,鼓励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药生产企业做大做强,争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

三、壮大人才队伍,推进科技进步

1.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人员的在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大力培养中医学科带头人和具有中医专业知识技术的乡村医生。鼓励西医药人员学习中医,中医药人员学习西医,加强中西医结合的高、中级人才培养,支持中西医药人员共同研究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技术。

2.促进中医药人才引进。引进博士、硕士、高级中医药人才,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且引智效果突出,从市人才资源开发经费中给予引进单位每名1--2万元的奖励。吸纳市外本科毕业生和中级职称的中医药人才,两年内由市财政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补助。

3.推进中医科技进步。对列入省级、*市级的中医科技项目,市财政给予适当的配套资助;对列入*市级的要优先资助项目补助经费。开展中医重点学科创建和专科专病建设,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进行研究开发,努力提高我市中医临床科研整体水平;对列入*市级以上的重点学科,市财政给予适当的配套补助,并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良性发展

1.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中医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中医医疗、科研、教育机构行业准入和技术设备准入制度。

2.加强对中医院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突出中医医疗特色。坚持以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走具有中医特色的综合性中医院发展道路。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医药政策、知识的普及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有计划地开展中医药工作系列报道,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