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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街道社区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各社区居委会:

一、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0日—9月30日)

各社区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有关选举工作文件的学习宣传,引导社区居民正确领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的意义和基本原则,帮助选民了解掌握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充分调动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人员参加选举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居民依法自治的水平。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9月30日—11月10日)

根据《组织法》、《*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暂行规定》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7人组成。在班子配备上,要做到优化结构,注意提高整体效能。在年龄结构上,尽量做到梯次准备,要以30—45周岁年龄段为主体,要考虑、警务人员的配备。在文化结构上,要努力提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成员的比例。在选举中,要引导选民正确把握条件,注重班子整体素质和结构,使选出的社区居委会班子,整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战斗力强。

根据《组织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本次社区选举换届采取居民代表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方式进行。

1、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7人组成,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并张榜公布(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担任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推选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划分居民小组和推选居民代表。每50—1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选举1—3名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必须为本小组有选举权的居民,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本小组居民服务,能够代表本小组居民的利益。同时居民代表也应当履行参加居民会议,及时向小组居民传达居民会议的决定,及时向居民会议反映本小组居民的意见建议等职责。

居民代表的选举,采取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举手表决或每户书面推荐方式进行选举。驻社区单位代表的居民代表数量由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社区干部为当然代表。居民代表名单要求在选举日前二十日张榜公布。

3、确定选举方式和投票日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确定选举方式和投票选举的时间,并要求在选举日前二十日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4、候选人产生。候选人的产生是选民意向的具体体现,是投票选举前的关键环节。候选人的产生程序主要包括提名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和介绍候选人等。

⑴提名候选人。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云健社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4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4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4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4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委员4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人(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委员4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委员4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社区设主任1名,委员5名(其中驻社区民警1名)。

候选人的主要资格条件有:①必须是社区年满18周岁以上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或经过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②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③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工作能力;④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处事公正,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⑤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出,可以采取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居民小组代表联合提名等方式,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名额1至2人。

⑵确定正式候选人。

确定正式候选人要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酝酿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应在选举日五天前张榜公布。

⑶介绍正式候选人。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包括本人简历、文化程度、本人特长、优缺点等,既可以在公共场所张贴有关材料进行介绍,也可以在居民代表大会上介绍。

5、投票选举。选举日投票选举是选举工作的核心环节。投票选举主要包括投票准备、选举大会程序和另行选举等内容。

⑴投票准备。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具体的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张榜公布,同时报街道备案。

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不得委托投票。

选举大会会场应悬挂会标,并准备投票箱。

⑵选举大会。

选举大会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主持人应当向大会报告应到实到居民代表数;报告本次选举工作筹备情况。

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宣布选举工作人员,讨论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由监票人检查,密封票箱。票箱在使用前,监票人员应将投票箱当众检查,并经大会认可后,当场贴上封签。启封、清点选票。监票人员应当众清点选票,并报告大会主持人。

分发选票后,主持人或监票人应当向选民介绍填写选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由监票人把多余选票剪角作废。

填写好选票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监票人、计票人等工作人员先行投票,然后代表投票。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当场开箱验票,统计选票,做好相关记录,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选举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把全部选票(包括无效票)整理封存,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社区公告选举结果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街道办事处居民办备案。

第三阶段:完善组织(11月10日—11月15日)

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要及时召开新一届居委会成员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成立居委会各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组织健全和工作正常运转。

二、指导思想

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各社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组织法》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适应新世纪发展需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居民公认的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

三、工作要求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社区调整之后的第一次选举,是依法开展社区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社区要从加强社区自身建设,促进社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已成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也应相应成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人员、责任到位,各选举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有序开展。

2、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各社区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认真做好社区居委会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及时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

要高度关注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增强工作力量,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提前化解矛盾,对选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