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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发展意见

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发展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市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号)和《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4号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信用*”建设,加强企业诚信教育,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营造诚信发展环境,维护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06年9月底前,初步建成以企业经济户口为基础、以监管对象为目标、以信息化为手段、以信用格式为内涵、以信用评价为杠杆、以信用资产培育为目的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政府各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三、基本内容

由市政府授权,以工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为基础,以政府相关部门职能为依托,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归集、整合企业信用信息资源,通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提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方式,对企业实施市场准入、存续、退出全过程的信用监管,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政府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系统。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负责全市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合、评价、使用和管理,承担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网站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具体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

(二)建立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一是制定相关运行制度,主要包括出台关于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企业信用信息交换目录、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软件用户手册等;二是建立信用信息成员单位例会制度;三是建立信用管理考核制度,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列入市政府对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子系统组成。

1、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主要功能是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和存储,包括政府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软件系统和信息共享中心软件系统。

2、前端采集系统。适用于信用信息征集采用网络自动传入的部门。主要为前置机软件,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经贸、环保、卫生等政府部门采用网络向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整合。

3、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主要功能是应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软件,自动提取企业信用信息,依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数字模型,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等级评定。

4、企业信用信息网站。主要功能是对外、公示、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作为政府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和建设的对外窗口。

5、网络及安全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政府内网为平台,并与其他网络严格物理隔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提升我市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企业信用监管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市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负责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的归纳、汇总、评价、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各部门相关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联系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三)强化宣传,增强意识。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组织开展诚信守法教育,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企业信用建设,为我市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