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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保护知识产权发展意见

工商局保护知识产权发展意见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省工商系统正在开展的百县百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活动的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继续深入开展百县百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执法活动。7月22日,省局根据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部署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县百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活动的通知》,各地要按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百县百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查找薄弱环节,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今年10月至明年6月为组织实施阶段,明年7月至8月是总结验收阶段。各地在百县百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活动告一段落以后,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和省政府《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对百县百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活动的总结工作和明年工作思路的调研活动,回顾总结今年以来特别是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的三个多月来的执法工作,肯定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下一阶段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的目标和重点。要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工作措施,对今年第三季度和明年上半年的商标专用权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列入商标监管重点工作,集中力量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三、加强商标的日常监管工作,适时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要结合工商巡查、商品准入管理和日常的商标监管工作,加强对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及定牌加工企业、商标印制企业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发现有商标侵权和商标非法印制违法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要针对本地区商标侵权假冒违法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在元旦、春节及明年“4.26”知识产权日期间,结合某一商标区域性侵权的严重情况,适时地组织若干次商标维权执法检查大行动,进一步遏止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和其他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义乌、苍南等重点地区要乘势而上,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本地区的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整治工作,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四、突出重点,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护商标专用权行动要以假冒商标、商标印制比较集中及国际影响较大的地方为重点地区,以商标专用权权利人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率较高、群众反映集中的商标侵权假冒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查办食品、药品商标违法案件,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璜案件,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对于商标专用权权利人和国内外市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集中力量,一查到底。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存在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突出问题,加大对商标侵权大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要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机关的相互配合,对于重大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震慑不法分子。在大要案查处过程中遇到疑难案件,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提高办案质量。

五、加强经常性的商标监管制度建设,常抓不懈。对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各地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借专项整治行动的东风,在突击整治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和完善工商巡查制度、经常性的商标监管制度、重点商标保护制度及知名商标企业联系制度,巩固和完善案件举报体系、日常监管体系、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体系、动态跟踪保护体系,探索建立和完善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长效机制。

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管,要以建章立制,加强防范和企业自律为重点,建立查防结合的监管体系。省局将在十一月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和部署,各地要积极探索经验,抓住贯彻实施《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时机,全面推进对商标印制企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自律性管理,力争我省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上一个新台阶。

六、强化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全社会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社会氛围。在“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期间,要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七、完善工作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到位。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各地要在上级工商局和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要建立和健全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效能和工作实绩的考核,上级工商机关要加强检查指导工作,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八、加强上下联系,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各地在保护商标专用权行动中,要把握工作进度,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上下联系,做好工作汇报,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届时,省整顿办和省局将组织对各地的检查验收。百县百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活动的总结材料,请以市工商局为单位于11月10日前上报省局商标监管处;贯彻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情况的总结,也以市工商局为单位于20*年7月15日前上报省局商标监管处。专项行动期间,各地仍应按省局要求,每月向省局上报小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