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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科学发展观意见

工商局科学发展观意见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发展,之所以是科学的,就在于它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又好又快的发展,而不是片面的发展、不计代价的发展、竭泽而渔式的发展。这就为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工商部门所引导和服务的经济发展,必须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速度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经济效益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永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行政工作常常需要统筹兼顾,比如在工商行政执法中,就必须综合、全面地考虑案件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及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等,不能偏执一端,片面考虑某一情节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工商职能转型也要做到统筹兼顾,既要抓住处于核心地位的高危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中心工作,也要兼顾其他工作,履行好其他职能。

为推动工商职能转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完善考核体系,撤销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项目,合并必须的考核项目,以减轻基层工商系统考核工作的压力;要正确定位,避免越级考核,建立正确的层级考核体制,形成省考市、市考县、县考科室和工商所(分局)、科和工商所(分局)考核所属工作人员的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互动层级考核体制。要以“两费”停征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收费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的转型为契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实现由考核收费、罚没款为重点的工作数量型考核向考核监督管理为重点的工作质量型考核转变。

其次,做好转型的充分准备。

1.思想观念加快转变,要用意识决定行动,在工商职能转型时期每位干部职工都要彻底扭转旧的思想观念。

2.工作只能加快转轨,当前工作的重心在监管,监管职责越来越具体明确。

3.内部管理加快转型,要加强风险管理,高度重视工商部门在监管中的风险,认真研究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管中的风险点及防控机制。

4.监管模式要加快转换,树立现代市场监管和长效监管意识并创新监管模式、监管制度。

最后,加强执法服务。

1.深入贯彻“四个统一”,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知识化、法制化。

2.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服务意识。树立服务发展意识。要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把工商部门的工作融入到地方党委政府的经济发展中去,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第一要务”,把服务发展贯穿于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如能提升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素质、提升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能力,这必将有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促进能力和市场秩序的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