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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品牌建设发展意见县

发改委品牌建设发展意见县

"*"时期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现代化新进程的关键时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若干意见》(浙委〔20*〕4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进*县品牌建设,通过品牌引领专业化经营活动和区域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县经济的竞争力和产业升级,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多方联动"的原则,立足本县,面向全国及国际市场,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培育,嫁接招商引资和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巩固提升现有品牌,带动优势产业发展,打造能充分体现*县经济发展水平的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企业,形成基础产业、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合理布局的品牌结构。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经过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促进品牌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品牌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市各县(市、区)的领先地位,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充分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建立起驰(著)名品牌主导经济增长的经济模式,使之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二)具体目标:

1、商标注册使用全面普及。到2010年,全县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260件左右,法人企业商标拥有率达到50%以上;大力倡导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出口商品企业在主要出口国拥有自己的境外注册商标。

2、商标品牌、知名商号提升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到2010年,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实现零的突破,浙江省著名商标达23件,衢州市著名商标达60件,浙江省知名商号达5件。形成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的中国名牌产品1-2个,国家免检产品2个,浙江名牌产品14个,衢州名牌产品40个。

3、驰(著)名商标产业布局趋向合理。农业和服务业创牌有突破性发展,驰(著)名商标在一、二、三产业布局不合理状况有明显改变。培育和发展一批传统农产品商标和服务业强势商标。

4、商标战略载体创新实现新突破。到2010年,培育依托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集体商标1件。

5、壮大品牌产品规模。到2010年,全县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企业总产值(经营额)实现翻一番。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服务水平

积极利用讲座、培训、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举办"品牌*"建设大讨论活动和特色品牌农产品展示,提高整个社会的品牌意识,帮助企业、经营户、自然人注册商标。特别是从服务"三农"和提升物流、服务业出发,引导农产品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农民申报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引导服务行业注册行业服务商标;对获得著名商标的企业和出口商品企业,引导其商标国际注册。帮助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努力提高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积极借鉴和运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快质量管理工作网络化、规范化、信息化,推进质量管理创新,努力实现传统质量管理向现代质量管理转变。组织实施技术质量攻关活动,从根本上解决我县产品内在质量、外观质量的关键工艺技术问题,推进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县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

(二)明确培育对象,组建品牌梯队

进一步加强"001"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的工作力度。并将*县境内的企业按照年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行业排名、知名度、美誉度等进行排序,建立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储备库,明确每一届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的培育对象。积极履行重点企业重点品牌联系人制度,开展一对一的培训、引导、扶持工作,使创牌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扶持特色产业,建立品牌基地

通过对笋竹等特色产业布局情况的调查,结合市委、市政府"410"工程,将在*县建立中国竹地板制造基地及中国水煮笋生产基地的规划,着手申请建立"浙江省笋竹(特种纸)产业品牌基地",利用品牌集聚效应,做大做强我县的笋竹(特种纸)产业。

1、充分发挥产业协会的作用,确定*县笋竹产业协会为申报主体,在农办、县林业局等部门的指导下,在相关乡镇的支持下,建立相应的产业发展、商标管理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2、工商、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为笋竹(特种纸)产业的创牌工作出谋划策。并在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认定中,予以优先推荐。

3、县政府将品牌基地的建设列入对相关乡镇和部门的考核,对专业品牌基地的建设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的支持。

(四)注册证明商标,打造"富硒"品牌

根据省地质调查院的检验报告,*县横山镇志棠有大片富硒土壤,当地盛产的莲子富含氨基酸、蛋白质、总糖、硒等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是当地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切实保护莲农的利益、保障富硒莲子的品质,及时指导*县莲子产业协会注册"*志棠富硒白莲"证明商标。

(五)拓展商标领域,做好品牌延伸

*县拥有多个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如"001"、"*石窟"等,工商部门要积极出谋划策,引导企业拓展品牌使用领域,在本县相关的农特产品、电子、机械等产品上指导许可使用这些知名品牌,促进知名品牌做大做强。

(六)加大整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切实维护品牌企业的正当权益,特别是加大对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农副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名牌产品的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品牌建设和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要严格禁止和取缔各种未经批准、以赢利为目的的乱评比、乱推荐,维护市场秩序。

四、组织领导

为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步伐,由县政府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的创牌工作。工商、质监、税务、统计、环保、社保、安监、农办、外贸、消协等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工作,共同推进我县品牌建设的发展。

五、扶持措施

(一)实行政策激励。进一步大力宣传、倡导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注册商标,出口商品企业应尽量避免过多的借牌、贴牌而弱化自主品牌,要积极引导其在出口国注册保护自主品牌。积极鼓励企业所有人争创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和名牌产品,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提高全社会创自主品牌的意识。继续实行对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和被国家商标局核准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5万元/件的奖励;对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件的奖励。

(二)强化扶持保障。对特色品牌基地企业在资金、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凡获得省级及以上品牌企业,其技改项目优先列为*县重点技改项目。金融机构开展企业商标使用权为质押物的质押物业务,优先选择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衢州市著名商标的商标使用权作为质押物。对获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的企业,信用等级升级并优先给予贷款。对名牌战略推进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优先推荐参加省质量管理奖、质量赶超项目企业评选。创牌工作突出的企业经营者优先推荐参加省优秀企业家和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评选。

(三)开展目标考核。把品牌培育列入各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制定考核量化指标,对创牌工作完成好的乡镇,给予加分。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台开辟专栏,重点宣传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同时,鼓励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产品企业在省、市等上级媒体上宣传推荐,通过专门机构、专业人士的宣传策划,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宣传手段,扩大*县品牌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