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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意见

卫生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切实解决职工“看病贵”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重要意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党政所谋、职工所需、工会所能”的工作思路,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为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符合各级工会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职工“看病贵”的问题,帮助职工解决支付高额医疗费的困难。活动体现的是“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宗旨。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工会的凝聚力,扩大工会覆盖面,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工作创新和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互助互济、团结友爱,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风尚,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感,激发参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明确职责,认真做好互助金收取工作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县级各部门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积极做好职工医疗互助金的收缴工作;各乡镇除县级直管站所外,其它股、所、站、学校(包括南涧二中、南涧三中、南涧四中)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催缴,业务可归块或归条。团体申请表由各单位到县总工会拷贝。涉及人员变动的,调入和新增人依次排在最后,调出只需把交款金额栏清零,其余信息不得改动。

第六期医疗互助金收缴标准为50元/年•人(未参加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收缴标准为72元/年•人)。在收取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金过程中,职工确有困难的可采取职工交一点、所在单位工会补助一点或在单位职工福利经费中开支的方法收取互助金。符合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条件的企业退休干部职工,可在原单位参加,也可直接挂靠南街社区工会委员会参加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在*月*日前完成医疗互助金的收取工作,所收医疗互助金要求直接存入县总工会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号:902*4095*1)。

四、加强领导,确保互助活动圆满完成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一项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肩负着党政的重托和职工的期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