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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实施意见

工商局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实施意见

为深化落实户外广告巡查制度,进一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

序,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分局决定从四月至六月在全区启动实施广告监管进社区工程,现就此项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广告监管进社区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户

外广告巡查制度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广告监管新方法、新思路,充分发挥社区在广告监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力度,通过此项活动,使社区居民更加了解广告法律法规,使工商部门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创建社区良好的经济秩序和优良的生活环境,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广告监管中的执法权威和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范围和职责

按照《宁波市住宅小区管理条例》规定,确定广告监管进社区工作范围为封闭式和非封闭式小区,主要内容为:

(1)宣传广告法律法规。

这是广告监管进社区的主要内容,通过与社区干部,小区物业和广大住户的沟通和参与,使广大群众了解广告法律法规,增强抵制违法广告能力,同时通过会议、座谈、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立工商人员的形象。

(2)查处违法印刷品广告

主要查处宣传医药、药品、保健品等内容的非法印刷品广告,特别对那些内容带有淫秽的印刷品广告一定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对那些扰民家政服务类小广告要积极引导逐步规范。

(3)禁止悬挂横幅广告

根据《宁波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意见》,住宅小区禁止悬挂巨幅布幔、横(直)幅、彩旗广告(除重大活动经市政府批准外),对那些违法者要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加以严肃处理。

(4)规范小区灯箱广告。小区灯箱广告的设置,从发展经济和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入手,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意愿,并按照广告法律法规和市工商局《关于海曙、江东、江北住宅小区灯箱广告设置意见》文件精神进行规范。

鉴于上述工作新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明确如下职责分工:

(1)成立由张根苗、范福广、任剑峰、陈强华、方晓东、江波、虞伟强、陈刚、徐国钜、章慈旦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张根苗局长任组长,陈强华副局长具体负责。其主要职责:组织广告监管进社区活动的决策和部署工作,协调各方的关系,监管各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

(2)商广科职责。具体负责广告监管进社区的各项落实工作,做好有关文字材料工作汇报,查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巡查工作,组织考评。

(3)工商所职责。对所管辖社区进行日常巡查,负责对社区广告协管员工作指导和案件处理,各所必须向各社区指派一名工商干部为广告监管员,负责监管工作。

(4)协管员职责。负责对社区内广告情况监控,发现违法广告及时阻止并立即向广告联络员汇报。

三、实施方案与步骤

广告监管进社区是工商职能在社区的延伸,是实现工商职能的有益探索。整个工程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制定广告监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工作部署和工作内容,成立指导小组,选好试点单位。

第二阶段为试点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各工商所根据本辖区情况和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分清工作职责和制定相关制度,确定广告监管协管员,按时完成试点工作。

第三阶段为推广阶段(5月11日至6月21日)。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全局推广,逐步建立工商分局——工商所——社区协管员三级监管网络。要求各工商所辖区内的封闭式全部完成,非封闭式的全区完成50%。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1日)。全面总结广告监管进社区工作经验,及时召开总结大会,完善有关工作内容和各项制度。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各工商所确定分管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社区广告协管员要严格挑选,保证素质。并按小区大小确定3到5名协管员,具体负责联络工作,确保监管任务的到位。

(2)明确目标。广告监管进社区是一项创新工作,涉及的面广、点多,全体工作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开展“红盾工程”的重要环节,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工作机制,促进职能到位,进一步树立监管机关的形象。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到六月底完成预定的工作要求,并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汇报制度、分析制度、会议制度。

(3)做好协调。广告监管进社区工作不仅仅是工商部门的事,还涉及到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更是涉及到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为此,要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居民的沟通,履行好工商部门的职能,形成监管合力,维持社区广告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