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工商局文明城市建设意见

工商局文明城市建设意见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第一年,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迎检年。为了保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取得好的工作成绩,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武文明[*]4号)的内容,结合工商职能和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主线,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武汉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文明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吴清局长任组长,韩洪范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处、公平交易分局、12315指挥中心、商广处、注册分局、消保处、市场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目标及职责分工

(一)局办公室

1.单位主要领导重视,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改善机关办公条件。

2.公共场所设施功能完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3.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4.设立机关咨询窗口,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监察处

1.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程序公开,诚信守法。在全市工商系统内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部职业道德水平,制定窗口部门公开的服务标准和服务程序,做到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2.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全系统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访排查制度》。开展对群众信访投诉处理的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信访投诉办结率达到85%。

3.“窗口”行业风气满意度大于85%。在全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行风满意度。

(三)公平交易分局

1.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假保节日、打假保农业、打假保健康、打假保安全、打假保名优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保证全市范围内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无影响恶劣的假冒伪劣商品事件。

2.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要从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教育指导、警示告诫、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查处、规范公用型企业和垄断型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3.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可能形成走私贩私的交易场所和集散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切断走私货运渠道,斩断“供、运、储、销”一条龙的走私链条,实现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窝点和市场的工作目标。

(四)市局12315指挥中心

建立和完善打假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各分局建立健全12315网络系统,依法受理假冒伪劣行为的举报和申诉。录入率达100%,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6%。

(五)商广处

1.加大对商标印制行业的监管。开展商标印制行业的清理整治,规范商标印制行为,从源头预防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2.开展市场商标(品牌)商品经营行为整顿规范工作。以商品批发和零售市场为重点,大力推行商标(品牌)商品经营行为公示制度,正确引导消费,积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加大对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犯食品、药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以及驰著名商标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六)注册分局

1.加大对公共场所经营性单位的监管力度。各分局、工商所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使其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率不低于96%。

2.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370号令)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新闻出版部门,加大对出版物无证照经营的打击力度,无证照经营查处率不低于90%。

3.各分局要对辖区内的无证照经营户实施调查登记,建立电子或书式台帐,并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无证照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或区域,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重点整治。

(七)消保处

1.强化日常市场监管。各分局要加大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律制度,全面履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七项自律管理责任。

2.开展诚实守信活动。在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中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通过典型引导,促进全行业自律水平的全面提升。

3.加大质量监测力度。通过食品质量抽检、快速检测和市场巡查等措施,查处一批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等不法经营行为,不断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4.拓展消费维权渠道。加强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进社区、进商场、进超市、进学校、进景点等“五进”工作。

(八)市场处

1.按照《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全面推行市场业主负责制,督导市场业主、经营者对重点食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台帐,协同消保处对市场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规范市场食品经营行为。《市场业主负责制责任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

2.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市场业主做好农贸市场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内卫生制度,抓好环境卫生及巩固市场环境创建成果。

3.结合武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改造一批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良的标杆市场,促进市场建设上规模、上档次。

4.倡导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深化市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诚信教育,打造市场品牌,力争*年省级文明诚信市场达到25家,市级文明诚信市场达到60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局要成立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意见,层层抓落实,做好*年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市场巡查,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把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深入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建立健全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快速反应和疏堵结合等工作机制,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