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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部门十一五小结十二五部署

市水利部门十一五小结十二五部署

一、十一五”工作总结

(一)主要成绩

1水利基础设施保证能力全面提升

比“十五”期间增加8.437亿元,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全市十一五”期间全市水利投资达11亿元。水利基础设施保证能力全面提升。

2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市综合防洪体系初步形成和完善。十一五”期间全市以堤防工程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市乡村防洪工程、县中潢圩堤局部竣工验收。基本完成全市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

市局部地区水旱灾害严重,十一五”期间。全市四年累计损失达116亿元。同时,防灾减灾也取得显著成果,防洪减灾效益达107亿元。最大水平地减轻了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

3民生水利取得重大进展

共建成饮水平安工程7036处,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效果显著。完成投资7533万元,解决约17.47万农村人口饮水平安问题;至2010年底可完成硬石岭、五湖等19座中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水利血防项目建设,县、市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有序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节水示范项目建设有序展开,完成了县白塔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恢复灌溉面积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万亩;完成中型机电泵站更新改造4座。

4水利服务绿色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7平方公里,水土坚持生态建设卓有效果。十一五”期间。实施水土坚持生态修复115平方公里,实施了国家水土坚持重点建设工程、鄱阳湖生态区水土坚持重点治理工程。

水资源质量监测工作全面开展。全市4个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制定公布了全市工业和乡村生活用水定额。完成了全市水功能区划、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

农村水电迈上新台阶。全市新增农村水电装机近2万千瓦。

5水利改革不时深化

至2009年7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效果。全市有改革任务的2个县(市、区)10个国有水管单位均通过省级验收。水务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区成立了水务局,城乡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职能逐步得到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全市共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199个,农民参与用水管理灌溉面积6余万亩。

6行业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开展了全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水利规划体系不时完善。编制完成了流域综合规划、全市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等40余项水利规划;水法制建设不时加强,制定《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暂行方法》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地方性配套水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公布,水利法制体系日臻完善;防汛抗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更加完善,36个乡镇成立防汛指挥部及其办公室,353座中小型水库设立了平安管理员,开展巡查报汛工作;水行政管理不时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及涉水事务管理等水行政执法不时加强,水事秩序明显好转。

(二)存在主要问题

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不完善。

无控制性防洪工程。二是堤防工程防洪能力缺乏。市城区总体防洪能力仍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防洪平安保证水平不高。一是区内无流域控制性工程。主要河流中。各县(市、区)重要城镇防洪设施普遍存在规范低、病险工程多等问题,防洪能力整体较低;大多堤防工程防洪规范不到10年一遇。三是多数中小河流尚未进行系统治理,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与防御能力较低。四是乡村和主要易涝区排涝能力缺乏。五是防洪抗旱基础设施较为单薄,服务体系不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和突发公共平安事件能力还不强。

2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仍然单薄。

农村饮水平安问题仍较突出。污染水、局部地区季节性缺水等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不同水平存在全市预计还有约39余万人的饮水平安尚未得到解决。

规范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依然单薄。现有灌溉工程绝大多数为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兴建。不少工程带病运行,效益衰减,特别是近年来呈现的水旱灾情,凸显水源工程供水能力缺乏,农田灌溉基础设施十分单薄。目前,全市还有约15.7万亩农田没有灌溉设施或配套设施不全,且现有灌溉面积中大多灌溉保证率不高,抗旱能力缺乏。农田排水设施条件也很差,排涝能力缺乏,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任务繁重。

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任务仍然较重。全市有9座大中型病险水闸和196座病险水库亟待除险加固。

3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尚不完善。

但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市水资源虽然较为丰富。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配置能力不高,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加上现有工农业生产、生活供水基础设施单薄,工程型缺水普遍存在缺少应有的应急备用水源,难以应对特大干旱、水污染等引发的供水危机。

4水土流失依然严重。

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978平方公里;现有崩岗1000余处,据最新遥感资料统计。崩岗面积400多公顷,515以上坡耕地面积34平方公里。同时,由于修路、采矿、乡村新区、工业园区等开发建设活动和陡坡开荒、顺坡耕作等不当的农业开发活动,以及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致使全市每年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仍有1.6万亩左右,局部地区“破坏大于治理”现象仍然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江河湖泊行蓄洪能力明显降低,汛期经常呈现“小流量、高水位;小洪水、大灾情”进一步加剧了水患灾害。

5水利投入缺乏。

制约了水利的发展。一是至今没有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市及市以下各级财政的水利投入缺乏。近年来财政预算内用于水利的投入增长缓慢,水利项目地方配套少;二是水利融资平台缺乏,投资渠道有限,融资数量少;

6水利改革和管理有待完善。

水价形成机制与水资源紧缺状况还不相适应。基层水管单位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缺乏,水利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和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有待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还不到位。管理设施新鲜落后,基层水利发展后劲缺乏。

二、十二五”工作布置

(一)总体思路

1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民生水利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坚持统筹兼顾。把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的保证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3坚持人水和谐。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4坚持生态优先。把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5坚持改革创新。把构建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的水管理体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6坚持现代化方向。把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发展目标

市水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环境维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证体系、水利管理和运行保证体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水资源的可继续利用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防洪抗旱减灾目标

健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减灾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水旱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降低水旱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市区、市区、县城和重点地区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规范,防洪除涝:基本建成信江段防洪减灾体系。即市区防洪规范50年一遇、市区、县城防洪工程及县中潢圩堤堤防20年一遇、万亩以上圩堤堤防10年一遇;重点地区中小河流基本达到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标准;市区排涝规范达到20年一遇,市区、县城、重点低洼地区和粮食主产区排涝规范得到提高,基本达到10年一遇以上。洪涝灾害损失率(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量占同期GDP比重)降至1.0%以下。

城乡生活、工业生产用水有保障,抗旱:重点地区、重要乡村、粮食主产区的抗旱能力逐步提高。发生中等干旱时。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不遭受重大影响;发生严重干旱时,城乡生活用水有保障,工农业生产损失降到最低水平;发生特大干旱时,保证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平安。

2民生水利目标

并解决新增农饮规划内人口饮水平安问题。农村饮水平安:解决规划内28.69万人农村饮水平安问题。

继续实施以小型水库为主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全面完成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面开展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使病险水库(闸)比例进一步降低。

加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力度,农田水利:加快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步伐。逐步完善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配套。以全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强,保证国家粮食平安和新农村建设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市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以上。

农田灌排条件有明显改善。机电泵站改造:加快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步伐。

农村电气化水平大幅提高,农村水电:积极发展农村水电。解决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重点维护区的小水电代燃料问题,启动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

3水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水资源调配能力显著增强,重点地区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得到有效改善。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城镇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供水平安保证体系。

提高供水平安保证水平;启动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水源工程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加快推进重点地区、重要乡村水源工程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提高应急供水能力。全市新增总供水能力约1.2亿立方米,其中城镇供水能力0.2亿立方米。

4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目标

推行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节约:贯彻落实江西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市水量分配细化方案》建立健全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强化节水考核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至2015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27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50立方米,全市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乡村供水管网平均漏失率控制在15%以下。

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维护,水资源维护:建立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制度。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保证水资源平安,重点地区河段水体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河湖水体功能状况得到改善。2015年,依照水功能区划要求全面实施水域排污总量控制,全市重要饮用水源区水质达标率应达到100%其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应在85%以上。

5水土坚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目标

逐步构建河湖及地下水生态维护体系,逐步完善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充分发挥自然修复能力,水土坚持:切实搞好水土坚持生态建设。加强对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综合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平方公里。

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生态修复:加强水生态修复。保证水资源平安,生态修复面积85平方公里。

6水利法制建设目标

水行政、执法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加强,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法制体系。以抗旱、水资源利用与维护等为重点的水法规配套体系建设基本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法制化水平不时提升。

7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目标

构建与水利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加强以水利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水土坚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水质与水环境监测系统、电子政务系统。以水利信息化推进水利现代化。

提高防汛抗旱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水利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水利科研技术手段和能力。加强水利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和保证能力建设。

适应水利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强水利科学研究和科技效果推广,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水利科技创新体系,为水利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8水利改革和管理目标

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和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水利改革:进一步完善水管体制改革;健全水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水利管理:强化水利管理。加强农村水电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水能资源开发行为,实现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保证措施

1加大政府投入。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把水利建设和管理作为财政预算布置的优先领域。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方法,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改善农村特别是老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大融资力度,拓展水利投资渠道,做到政府投入与市场融资偏重。

2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体系。

法规体系框架内,强化依法治水。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顺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管理和高效运作机制,加大政府对涉水事务和公共服务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工程平安、资金平安等,提高水利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

3加强人才培养。

建立科学、合理、充溢活力的人才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评价、使用机制;构建符合行业特点的终身教育体系,健全与水利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全面推进水利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形成水利人才工作与水利事业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

4加强监督检查。

强化项目立项顺序,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完善规划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做好规划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