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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检验安排

船舶安全检验安排

二季度是全年船检工作的重要时期,务必下大力抓紧抓好,不然时间一闪即逝,切不能错过时机,耽误不得。现根据省局二季度船舶检验工作的安排,结合我市船检工作的具体实际和前三个月船检工作进度情况,就今年二季度船舶检验工作作下列安排。

一、一季度我局船舶检验工作具体概括为四句话:计划周密,进度缓慢,发展失衡,开局一般

主要做了这些工作,制定了全年船检工作规划,建立了船舶营运检验台帐,对全局数据库系统进行了初步清理整顿,下发了清理整顿通知,清理整顿正在进行中,完成船舶建造检验3艘,1196总吨,440KW,收检验费19500元,营运船舶检验159艘,7440总吨,4945.4千瓦,收取船舶检验费171,071,00元,新落户6艘,1861总吨,879千瓦,组织筹办了全市渡口渡船改造会议,规范了渡船改造行为,促进了渡船安全技术的提高,为安全渡运打下很好物质基础。

二、二季度船检工作安排

1、要不失时机抓好营运船舶检验,检验发证必须按程序进行,必须上船检验,确保检验发证质量,确保发证行为符合行政许可要求。

2、进一步加强船舶建造检验,现在船舶建造吨位越来越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检验人员的责任风险越来越大,船检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要改变观念,要提高素质,工作要前移,服务要优化。船舶建造检验要把好三个时间点,一是开工前的适检认可;二是施工中过程检验;三是竣工后完工检验。50M米以上的新建船舶必须推行焊缝拍片检测,确保新建船舶焊缝质量合格,发证许可程序合法,船员用着放心。

3、组织船检海事人员学习部海事局“四个规定”,一《船检机构执业道德准则》;二《国内航行船舶船体建造检验管理暂行规定》;三《国内航行船舶图纸审核管理规定》;四《国内航行船舶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4、进一步抓好“大船小证”的清理整顿,尤其是省局2006年10月发文后对新建和新落户的船舶要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大船小证”问题,扰乱市场,产生安全隐患。

5、在20*年4月10日前全局系统要按照局里下达的通知要求,完成所有数据库系统清理整顿,所有船检数据信息符合统计法要求,坚决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可信。清理整改好后各处用表和U盘报局船检科,然后由局船检科统一汇总,重新报一份统计表和U盘给省局,收回影响。今后任何单位和人不得随意修改数据库信息,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宽容。

6、认真做好船舶检验发证系统V5.0版的使用前期准备工作,此项工作是我局船舶检验信息化工作的基础,是加强船检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局里将组织人员参加省局培训学习,原则上局机关派2名,各船检处1名。这项工作十分重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一定要抓好。

7、认真抓好全市各船厂焊工清理整顿和培训工作。对在册船舶焊工由船检科汇同船厂进行清理登记造册,摸清底子,换发新证。具体安排是:一是下发一个通知进行宣传教育发动。二是清理登记造册、填表。三是组织培训学习考试发证。进一步提高全市船厂持证焊工人数和等级,满足船厂造船需要,促进航运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8、加强对船厂监督管理,加强信息沟通,由于船厂的管理职能的转变,过去优势开始淡化,我们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要思维创新,要管理创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一步建立良好关系,提高船舶建造质量。

9、积极准备,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武汉船舶检验管理处组织开展船舶检验发证情况检查,检查时间从20*年4月1日起至20*年4月20止。到我局时间现在不详,以省局通知为准,请局船检科和各船检处务必作好准备。检查内容为检验船舶种类、数量、规模,准备好检验有关的材料,扎实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力争检查圆满顺利,有一个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