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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2012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公证处2012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2012年来,我处在市司法局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拓展公证业务,为市民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获得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好评。现将2012年度我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证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69件,其中涉外公证207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108件,减免公证费2.8万元。共接听法律咨询电话523人次,接待来访群众870人次。

二、公证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抓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今年来,完善了法律公证申请人须知、财务管理、回访、一次告知、首问责任制、案件质量等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让群众知晓。二是坚持24小时接待制度。对公证处的电话做到24小时开通,坚持公证员轮流值班,做好咨询解答和记录,畅通受案渠道,服务好群众。三是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群体性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等案件,必须由所有公证员集体研究,再由领导审批。

(二)抓监督检查,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坚持统一原则,由公证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督查公证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当事人投诉案件,实行个案指导、督办,案件质量实行普查制,对不合格案件不兑现补贴。二是加强办案后的回访监督,听取群众意见。从2012年1月份开始到7月份,要求每名执业公证员对今年各自所办理的公证事项卷宗及服务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为找准问题,我们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查、互查、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抓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

为不断提高公证员自身素质和办证服务水平,我处结合“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在公证队伍中认真开展集体学习培训活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专题培训活动。具体要求如下: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将学习司法部、中公协文件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独立思考与讨论交流相结合,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提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严格学习纪律,建立相应的学习考勤制度及学习台账。在6月8-6月10日,我处还组织了八名工作人员参加2012年度的全省公证业务培训班。

(四)抓案件渠道,拓展公证业务

一是围绕“为大局提供公证服务,促进富民强市”这一中心,创造性地开展专项法律活动。组织公证员深入企业、社区、农村调查走访,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我处与全市2个重点工程和4家重点企业进行了一对一服务,与各重点工程和企业签订了免费法律服务协议。二是主动联系企业和婚姻登记处进行合同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着眼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抓住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经济手段,即合同的签订、履行等环节,瞄准纠纷的预防以及产生矛盾后的救济,发挥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的职能,避免了当事人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诉讼,直接兑现合同的约束力,为广大市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全方位的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特别在金融机构,各级银行普遍开展个人消费贷款,全年共办理了抵押担保借款合同83件,标的总额9000多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对涉及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上门办证。如为我市国有煤矿改制竞争上岗活动实行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有力地保障了该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避免了暗箱操作,消除了员工的种种心理顾虑,也给行领导以清白,使上岗者欢心、下岗者安心,有力地维护好社会稳定,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2013年公证工作计划

2013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牢记服务宗旨,规范便民措施

我处全体公证人员要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和忧患意识,推行热情服务、上门服务,规范服务用语,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始终把“热情、礼貌、快捷、准确、负责”十个字作为服务的准则,把“宾至如归”的服务带给前来办证的群众,不论老少还是贫富。一是公开办事程序。制定并实行公开办证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接受当事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制成板块标牌,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规定办证时限。对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合法的常规公证事项,在受理三日内出具公证书。对重大、疑难、复杂或必须调查的公证事项,在受理七日内出具公证书。三是推行文明用语,对来访的当事人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克服和制止“冷、横、硬、拖”的作风,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对投诉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二)拓宽公证范围,扩大公证的覆盖面,积极为城市拆迁和行政执法过程提供公证。

1、积极拓宽公证业务。在我市民政局、交警队已设立公证处驻点,并指派专人定驻该单位办理公证业务。这种驻点办证业务,减少了办证程序,方便了群众快速便捷办证。在我市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几家大银行,将设立公证处驻点给银行的购房按揭贷款等业务,提供公证办证业务。开展银行公证业务是我处明年的一项重要业务。

2、为农村改革和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等城乡统筹改革中的关键环节都会涉及到“不动产”的流转,所以要积极介入到这些环节中去,积极参与拆迁、移民、安置、财产流转等重要民商事活动,把公证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向与人民群众相关的切身利益延伸。

3、要紧紧围绕维护农民工、生活困难人群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倡导公证处采取为残疾人、农民工、孤寡老人集中办证、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倡导公证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及农户家中,以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动全市公证工作不断向基层、向农业、农村、农民延伸。

(三)规范公证管理工作,提高公证案件质量。

1、进一步规范公证管理。具体将健全和规范公证内部管理制度,从公证申请、受理、审查、出证、送达、收费等办证全过程以及内部自查、错案追究等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管理科学,改变过去单纯以情感人的管理模式,建立以制度服人为主导和以情感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激发公证人员工作积极性、自觉性。

2、进一步提升公证案件质量。通过规范办证程序,完善质量监督机制,通过加大对公证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纪处罚力度,有效地防止假证、错证、违规办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督促公证质量大幅度提高。多办一批精品、示范性公证案件。

(四)加强硬件建设,为高效优质的公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筹建专门的图书资料、专业图书资料达到1000册以上,并建好高标准的档案室和配置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要达到国家档案局和司法部制定的档案管理标准,并注重采取先进的管理手段,筹资配置现代化通信设施,建立起信息资料储存、检索、传输、处理的办公自动化系统。

(五)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公证社会影响。

2013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等宣传媒体,鼓励公证人员以讲课、义务咨询等形式送法进企业、乡村、社区,以及印制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公证法》和公证制度,宣传行业内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让公证的意识深入民心,让公证的作用家喻户晓。

我们坚信,2013年将是我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的一年,我处工作人员将以饱满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投身到公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