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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依法刑事犯罪总结县

检察院依法刑事犯罪总结县

今年以来,我县的检察工作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大精神、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服务促检,业务立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形象树检”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为我县的奋力崛起,构建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格审查犯罪事实,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稳定和正常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5件273人,其中,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7件264人,本院自侦部门提请决定逮捕8件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1件238人,决定逮捕8件9人,追捕6人,公安机关主动撤回4件6人。审查起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1件371人。其中,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9件352人,受理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件19人。经审理(截止11月25日),报送阜阳市院审查起诉8件21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161件230人,追诉6人,撤回起诉案件2件2人。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我院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举。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既依法指控犯罪,又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已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同时,对不符合逮捕标准和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不捕12件2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6件6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一方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恶性犯罪。按照市院和县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了“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批捕此类案件27件67人,提起公诉26件57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另一方面,对普通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做到从宽处理,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能够不予批捕和起诉的,一般不予批捕和起诉;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等,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从宽处理的意见;积极做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如我院办理的马某等9人系列抢劫案时,通过审查,发现案中嫌疑人周某刚满16周岁,在本案中仅被胁迫参与抢劫一起案件,又属未遂,且面临参加高考。根据最高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经检委会研究,对周某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现周某已是合肥商贸学院的一名新生。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调配全院的侦查骨干,进行优化重组,加强办案的统一指挥协调,提高侦查破案能力,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共受理初查贪污贿赂等案件线索19件31人,立案侦查16件26人,其中,贪污案件5件14人,贿赂案件7件8人,挪用公款案件4件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有效策略,深入教育系统、医药购销、工程建设等行业和领域,在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活动,查办重特大案件取得了新的突破,其中,15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案件6件8人;20万元以上的贿赂案件5件6人。立案侦特大窝案、窜案占立案总数的75%,这些案件中比较典型的教育领域中的县教育局原局长蔡勇等人受贿大案4件5人;计生领域中的王翠一、王发堂等人挪用公款大案2件3人,上述案件的查处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围绕事关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问题,重点查处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渎职侵权犯罪和重点领域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努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受理初查案件线索16件,立案侦查2件3人,其中,滥用职权案件1件1人,玩忽职守1件2人。

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我院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党中央关于“打防并举”的反腐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本着“立足治本,务求实效”的宗旨,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除了通过工程建设方签署廉政协议,共同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发“检察建议”、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等方式外,还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与古城等乡镇联合建立的“*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乡镇联络点”。将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等职务犯罪预防的相关宣传资料制作了大幅的宣传图版,设立了固定宣传栏。目前,我院正积极与多家部门协作,设立更多的“联络点”,争取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努力开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局面。

(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了立案和侦查监督。通过审查逮捕、受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发现各类立案监督线索23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9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6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通过立案监督批准逮捕12人,起诉6人,现已判决10人(含往年监督立案案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6人;对侦查和审判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14件,有效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了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监督。针对大量民事纠纷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裁判的呼声越来越高的实际情况,加大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力度。认真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等类案件,积极服务和谐*建设。受理各类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裁判29件,全部予以审结。提请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抗诉16件,阜阳市院支持抗诉10件,出席再审法庭12次,再审改判14件(含去年出庭,今年改判),完成市院交办案件2件,初查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报请人大实施个案监督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办理监督起诉案件8件,向有关单位发工作建议8件,均被采纳。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坚持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原则,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在办理八里河镇信用社张有才等4人挪用资金案时,经审查,该社职工王永浩、吕先伟、闫立章也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后,遂依法对上述3人追诉,目前,王永浩等3人已被县法院做出有罪判决。同时,强化了公诉指导侦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提前介入,提出收集、固定证据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使得证据得以有效地转换。

加强了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防止超期羁押,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项检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从而保证了法律统一而正确实施。

(四)加强了信息化建设等综合部门工作

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上级院关于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规划部署,全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把检察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的有效途径,相继完成了审讯监控系统、局域网等一系列信息化网络工程,并在实践中建用并举、以建带用、以用促建,促进了办公、办案效率的显著提高,为检察工作的持续、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了综合业务部门工作。我院重新调整了调研、信息、宣传领导小组,建立了完善的网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上级检察机关和领导决策服务。一年来,共撰写稿件220篇,编辑印发《*检察调研》4期,其中国家级采用2篇,省级采用10篇,市级采用18篇,60余篇被《*法学》等报刊采用。

加强了经费保障工作。一是加强与党委、政府、人大的交流沟通,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增加财政预算。二是抢抓机遇,积极向县政府和上级院汇报工作情况和实际困难,赢得上级的支持与关心。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规范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效用。

加强了法警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办案,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法警工作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法警工作。全年,协助自侦部门办案17起,执行传唤、拘传等强制措施79人次,参与搜查9次,提押、看管56人次,配合业务部门对自侦案件提讯全部同步录像15次,较为出色地完成了警务安全保障。

(五)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创建平安*

参与综合治理,积极服务平安*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堵塞漏洞;通过媒体、举报宣传周活动等多种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县委和市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主动开展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完善送法下乡机制,提高农村干部和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健全防范机制,加强了与各乡镇建立联系制度;妥善处理“涉农”信访案件,努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执法为民,不断深化便民维权工作。认真落实宪法人权保障原则,健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防止刑讯逼供,促进文明执法;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推行办案公示制和诉讼理由说明书制度,确保办案过程公正透明;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制度,改善接待环境,把服务群众落到实处。

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拓宽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100余人次。深化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办理控告申诉信访37件,认真解决合理诉求。集中开展了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不断完善涉检信访处理机制,认真办理排查出的8件涉检上访重点案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对应该给予赔偿的,依法作出赔偿决定3件,刑事申诉案件3件。同时,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正确判决、裁定,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组织开展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检察干警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统一了全体干警执法思想,改进了执法作风。

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制定完善了加强办案管理确保公诉案件质量等26项制度。开展审查逮捕工作、出庭公诉工作等专项检查,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入手,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统一工作标准,规范侦查行为。

努力提高队伍专业化素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加强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管理,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提升队伍管理水平。采取轮岗交流等措施,着力培养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班子建设为龙头,着力提高干警整体素质。今年初配合县委、人大从中层骨干中选拔了两位副检察长,优化了班子结构。建立健全了《党组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规章,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始终发挥院党组在学习、政治、作风、廉洁上的表率作用。10月份,我院又在全县率先推进机构改革,让一批年轻骨干走上了领导岗位,为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鼓励干警参加各种资格、学历考试,并通过专项培训、分类培训、岗位大练兵等活动,着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今年,年我院又有3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

(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党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我院不断增强宪法意识,正确处理好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事项及时向常委会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9次,广泛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转办案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办理8件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了检察权规范、公正行使。人大、政协及其代表委员在加强监督的同时,积极为我院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争取政策支持,帮助我院排除执法中存在的干扰和阻力,为我院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花费了大量的心血。

今年以来,我院将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县、本院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容秘密,坚持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采取不同的形式予以公开,将党务工作置于党员干警的监督之下。在院内显著位置设了“党务公开栏”,将党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建设,党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重大工作等在“党务公开栏”公开;在院大门口和电信局大门前设置了公开箱,并向社会公布了公开电话号码;在院内部开通的局域网站上将院内重大活动、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布;在办公楼大厅内,设置了电子屏幕和公示牌,及时公开一些时限性较强的党务和检务工作。

通过党务公开活动,进一步发展了党内民主,强化了党内监督,密切了党群关系,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从而调动了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一是经费相对紧张,尚欠检察技术侦查大楼部分工程款等费用,束缚了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交通工具缺乏,影响了查办案件工作;三是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性的人才相对匮乏。所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设法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