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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年总结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年总结

2006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院侦查科的指导下,在区人大的正确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落实“规范法律行,促进法律公正”的活动。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侦查监督业务素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创建和谐社会,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工作情况

全年共受理各种刑事案件44件6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下降8%,人数下降5%,其中批准逮捕43件62人,较同期案件数下降9%,人数下降5%,决定逮捕1件1人,在批准逮捕案件中,盗窃案21件31人;故意伤害12件15人;抢劫3件7人;故意杀人1件1人强奸1件1人;诈骗1件1人;敲诈勒索1件1人;破坏通讯设施1件2人;非法持有枪支1件1人;猥亵1件1人;收购赃物1人,贪污1件1人。批准逮捕准确率达到了100%,案件平均审时3.5天。

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较同期有所下降,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开展,在办案中认真审查,证据,严格把握批准逮捕条件,均在法定时限办案,依法从快办结,无超期羁押现象发生,使案件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二、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情况

在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严格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效果,保证监督质量。使这项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已向公安机关下达《要求说明不立案通知书》二份,公安机关已立案1件1人(盗窃),另一件经公安机关调查认为此案属民事经济纠纷,不属刑事案件管辖,并向本院书面说明。已立案的1件1人,已被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一年。

三、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情况

侦查监督活动是“三项职责八大任务”中一项重要的职责,为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我科在办理审查逮捕案的同时,积极开展引导取证工作,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当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立即赶赴办案单位介入案件的侦查工作,全年共提前介三次。在纠正公安机关违法,办案方面,向公安机关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四次。充分发挥引导证据的监督作用,针对证据收集,固定方面予以引导,及时获取有价值的证据材料,保证案件质量。

四、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我科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教好的贯彻以教育、挽救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同时针对公安机关请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能够讲究方法,主动与未成年人的学校、家长联系,分析其家庭环境,成长过程及犯罪的根源,有效的保护了青少年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起到教育、挽救的方针,收到了好的效果。并认真完成了团市委和市检察院对我可科这几年关于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