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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上半年计划生育总结

市区上半年计划生育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紧紧围绕*市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任务,以狠抓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坚持“三不变”,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按照省计生委“四四五四”和市计生委“一二一一”工作思路,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全区广大计生干部团结拼搏,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现将我局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上半年计生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到5月30日,全区总人口5479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0236人;流动人口1026人(流出950人,流入76人)。

截至*年5月,全区出生268人(其中一孩165人,二孩78人,多孩25人),违反政策生育8人,计生率97.01%。同期死亡11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9‰。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手术410例(其中安环313例、取环41例、人流54例、皮埋取出1例、女扎1例),没有大月份引产和技术责任事故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抓重点,强目标,落实好责任制

一是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好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及全市计生局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和方向,求得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结合市计生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市计生委《关于*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业务目标考核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关于做好*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以“综合改革统揽全局,以‘一二一一’工作思路为抓手,努力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指导思想,拟定我区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做到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将技术服务、三查工作,生育文化建设,流动人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结合市上目标,及时制定下发了《计划生育业务考核办法》、区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年计生“三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将计生目标分解下达各乡镇、各部门,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及时召开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年工作,签订了相关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年度计划生育和三结合工作先进单位。

(二)抓项目,促发展,提高整体水平

根据全市计生局长会议精神及全市*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为切实打好基础,全面提升我区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年我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项目有三项:一是继续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健康工程,预计投入40余万元,在做好计生“查环、查孕”基础上,全面开展全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肝功、血常规等项目检查),建立健全全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档案。二是计划生育助学工程,对独生子女(或双女户)贫困家庭的优秀中小学生,给予一次性的助学金奖励或者学生保险。三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程,在农村深化和巩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通过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实施项目管理;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乡、先进区创建活动;实现村计划生育工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真正把管理服务延伸到组,落实到户,全面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我们将通过项目建设,促进我区计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推动我区计生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以“三查”为重点,全面提升技术服务质量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我们坚持“区站为龙头,乡镇站为基础,咨询点为依托,村服务室为网底,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全面执行市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生“三查”工作的意见》和《“三查”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加强对“三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区计划生育三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三查内容和过程管理,做好登记统计和数据上报工作;将“三查”工作纳入大目标和业务目标进行考核。通过工作力度的加大,*年一、二季度的三查工作明显好于去年,“三查”率进一步提高,达96%。

(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计生奖励政策

一是在“*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办事程序告之于民,工作中严格执行“七不准”和“十禁止”规定,做到依法行政,正确执法,全面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全面完善计划生育各项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好“一免两奖和三结合”工作。对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我们坚持按标准、按要求、按程序全面兑现;农村计生奖扶工作,今年国家奖扶新增29人,退出1人,继续享受68人,共计97人,省级奖扶新增5人,4月25日前已审批上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95人。计生“三结合”工作,今年市上下达我区600户(基地6个),其中新增户200户,联系户100户,帮带户300户,根据市上重点考核部门的指导思想,我们将任务分解到区级26个帮扶部门,并制定了考核办法,严格目标管理和考核,目前各部门和乡镇正在进行基地规划建设工作。

(五)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打造我区计生工作亮点

近年来,我们在建设生育文化小区的同时,制作了5幅大型固定计生宣传标语,同时各乡镇、各村都有2幅以上固定标语,生育文化建设覆盖了全区。今年决定投入40万元,巩固和加强生育文化建设,目前正在规划落实之中。

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中开展《决定》的教育和宣传。将《决定》列入*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学习和研讨;各乡镇要面向村(社居委)分管领导和计生工作人员举办相应的培训班;继续做好群众宣传,结合5.29等重大纪念日和节日,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性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展板展览、教育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决定》精神;积极开展《决定》精神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使《决定》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们已实现100%的乡镇利用计算机出报表。实现了育龄妇女个案计算机管理,利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指导基层工作,实现县、乡、村三级互动,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在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管理、人口形势分析和人口发展规划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广全国计划生育信息资源网二级平台、三级平台的应用。在全系统特别是计算机操作人员和信息化管理人员中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基本实现县级计生部门有2名达到相应能力标准的信息化管理人员,乡级计生办有一名达到相应能力标准的计算机操作人员,45岁以下的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普遍达到会一种文字输入法、会使用一种字表处理软件、会上网、会收发电子邮件的“四会”要求。

(七)加强协会工作,促进计生工作全面发展

今年,我区三级协会的工作主要抓了三点,一是加强网底建设,健全各级协会组织,特别是村级协会;二是加强活动的开展,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有活动记录;三是将协会工作与村民自治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按章办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总体来讲,*年上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平稳。但仍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不容忽视。

(一)计生工作人员调整频繁,因业务不熟等原因,计生工作开展不力。

部分乡镇计生办人员调整频繁,新进的同志业务不熟,内务台账不规范,个别乡镇甚至未做内务。平台数据更新不及时,报表上交不及时,准确性欠佳。三查工作组织宣传不力,三查效果差,个别乡镇第一季度甚至以太冷怕感冒为由没查。个别乡镇人员配备太少,力量薄弱,计生工作开展被动。对此,一是建议乡镇进一步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重视,将熟悉计生业务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事业心的人员安置到计生工作岗位上,保持计生办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二是有必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进同志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二)基础工作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

主要反映在安扎及时率和“三查”工作两个方面,这些工作是计生工作的基础,是抓好计生工作的关键。“三查”工作不到位,该查的没有查,或者没有查到位,易造成对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的监测失控;安扎工作抓得不够扎实,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不可避免。对此,我们必须坚持并落实“三为主”方针,坚持并完善每季度的“三查”工作,切实掌握育龄妇女环情、孕情的第一手资料,将“三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是一个多功能系统,它每月根据各乡镇计划生育开展的情况,录入后自动生成报表,向省、市直报。因此,要求各乡镇录入数据情况必须真实、可靠、可用。

工作中发现,个别乡镇WIS平台数据还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育龄妇女卡片不完善,导致卡片中生育子女,怀孕动态,避孕措施等出现逻辑关系错误。2、重复录入的现象依然存在。表现在同一乡镇中因婚两次录入,未进行村与村间的迁入迁出注销处理。3、结婚外出多年的未做迁出修理。4、流动人口更新不及时。对此,建议各乡镇进一核实和完善平台数据,并在工作中及时更新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可用性,充分发挥WIS平台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化办公作用。

(四)“三结合”工作进展较慢。

半年计生质量抽查时,我局对各乡镇、部门的计生“三结合”工作进行了调查,除共安乡开始行动外,其他乡镇还没有大的动作。必要时,在7-8月份视情况建议政府督办。

(五)流动人口管理仍然薄弱。

全区上半年流出总人数为950人,其中育龄妇女占439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382人。大部份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出前都落实了节育措施,但都未签订协议书,只有部分流出前留下联系方式,但流出后,多数无法取得联系。全区上半年流入的总人口数为76人,其中女性占46人,参加村上三查的有44人,流入人口生育总数5人,其中计划外生育1人。因此建议乡镇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应进一步加强,强化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

(六)个别乡镇奖励扶助工作中,调查不深入,重要证据缺失,造成错报;奖励扶助申报表项目填写不全,造成录入时无法进行。

(七)独生子女奖励金由非独生子女父母代领,领取不规范,应予纠正。

(八)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中,章程不规范,协议不完善,需进一步加强。

(九)个别乡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的加以分析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