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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在交通纠风工作会讲话

局长在交通纠风工作会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交通系统纠风工作会议是在交通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四企”活动的大背景下,局党组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全市交通系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全省交通系统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市纠风工作安排部署。市监察局尤局长、市纠风办李主任亲临会议指导,这充分体现了对交通系统纠风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

刚才,我们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栏目播出的国务院纠风办暗访公路“三乱”的录像,传达了上级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交通运输部的通报,尤局长、李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两位领导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全市交通系统纠风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强调了做好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做好纠风工作的具体要求,内容丰富,要求具体,对于做好全市交通系统的纠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对纠风风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崛起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常抓不懈,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给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还专门开展了“察企业所想、解企业所忧、为企业服务、助企业发展”的“四企”活动。全市各级交通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关于纠风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整治措施,应该说纠风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治理公路、水路“三乱”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市、县区交通局充分发挥治理公路、水路“三乱”牵头单位的作用,始终把治理“三乱”作为交通系统纠风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纠风工作的要求,在全市实现所有公路、水路基本无“三乱”的基础上,做到思想不松、人员不散、措施到位,防止反弹,继续加大力度,使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坚持按级签订责任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坚持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制止了公路“三乱”的苗头和问题的出现,使全市继续保持公路、水路基本无“三乱”现象。

(二)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交通行政执法,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直接关系到交通管理的权威和形象。因此,全市各级交通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规范执法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树立大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使交通行政执法规范文明地开展。一是严格执行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为使广大执法人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级交通部门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交通行政的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有关业务知识,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执法行为得到规范。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落实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监督,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市局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基层检查,各县区对执法人员也进行了经常性监督。其中以监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为重点,抓住实施处罚的主体、依据、程序、文书、结果是否合法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为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即执法主体公示、执法监督公示、执法依据公示、执法程序公示、执法结果公示、当事人权利公示。通过社会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促进交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为民的理念得到增强。全市交通系统也涌现出了一批执法为民、管理规范的基层站所。如墉桥公路征费稽查站,已连续多年受到交通部、省委省政府、省交通厅的表彰,近年相继获得了“全国交通行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省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文明窗口”以及省第七届、第八届文明单位等一大批荣誉称号,其先进事迹值得我们学习,其好的做法值得大家借鉴。

(三)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得到进一步清理

鉴于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前几年,各县区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此,市、县(区)交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要求,使这方面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制度得到了落实,进一步维护了农民兄弟的利益,全市交通系统基本没有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四)政风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交通局坚持紧密结合交通系统的实际,按照抓机关带基层、抓薄弱促整体的基本工作思路,坚持从局机关做起,针对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通过在全市交通系统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效能建设和“四民”活动等,把政风行风建设与加强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与文明行业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软环境和政风行风建设,较好地树立了全市交通行业的崭新形象。近年来,交通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交通局连续多年在市直单位政风行风评议中被评为满意单位。

积极参加“行风热线”和“民声热线”活动。市“行风热线”已开办多年,去年的“四民”活动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又决定在网上开办“民声热线”。通过热线,了解群众对政府提出的意见,解答群众疑问,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我局根据行业管理的要求,坚持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在“行风热线”中直接与群众对话。对“民声热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按时回复和办理。通过“热线”活动,对人民群众在行业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的问题,都结合实际做了认真处理。如农村公路修建问题、客运班线、出租车管理问题等,通过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密切了政府与群众关系。

总的来说,全市交通系统的纠风工作在局党组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的看到,目前交通系统的纠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燃油税改革后,“三乱”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有所抬头,主要表现在:一是趋利执法倾向抬头。基层少数执法单位由于受到利益驱动,背离正确的执法目的和价值取向,乱处滥罚,与民争利;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基层站所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有的执法人员对固定班线营运的车辆和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收取保护费;还有的个别执法站点和管理单位,采取定期收取费用、开具罚款票据的方式,允许无营运资格的“黑头车”非法营运,充当非法营运行为的保护伞,严重损害了交通执法形象,这些都是典型的“三乱”行为。税费改革开始后,今年2月份,市局就针对此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省厅也就此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成果的实施意见》,市局也以宿交监[2009]46号文件转发至基层各单位。但虽然三令五申,但个别单位、少数人员仍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乱查车、乱罚款的现象并未得到完全遏制。比如,近期市局及市相关部门,连续接到举报,反映灵璧虞姬公路征费稽查站存在执法随意性过大,乱罚款、乱查车,雁过拔毛,只罚不纠、以罚代纠等现象。这个站去年因查扣车辆被投诉到省交通厅,厅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查清事实真相,严肃处理,迅速整改。但他们却置若罔闻,一年来还不断出现被投诉的现象。这次被投诉后在全市“四企”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交通系统受到了点名批评,我们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引以为戒,彻底整改,挽回影响,重塑交通新形象。对于这个问题,县交通局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监管缺失,应负主要责任。这次被市“四企”活动领导小组会议批评后,灵璧县交通局得知此情况后及时调整了人员,并制订了整改方案,效果如何?希望能够尽快整改到位,挽回影响。二是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少数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执法权,特权思想严重。个别执法人员甚至还存在以权谋私、以罚代纠、吃拿卡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如去年砀山县的“5.8”案件,几家交通基层站所集体收受黄牛的贿赂放行超限超载车辆,这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个别地方、单位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重视、研究不够。重交通建设、轻行政管理的倾向仍不同程度存在,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力,“三乱”现象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还时有发生。四是一些地方农村公路建设在管理上还存在着漏洞和薄弱环节。个别项目竣工不久就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新闻媒体的关注。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任其发展下去,将会影响党和人民群众关系,影响交通行业的形象,影响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如果我们对此视而不见,就是失职。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且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上述问题的存在,具体原因是什么?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四企”活动,我们要对此作认真的分析。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少数基层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纠风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基层站所监管不力,存在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甚至还有厌倦情绪。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基层少数同志心中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至少是工作落实的不到位。今天的会议让各单位的一把手来参加,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希望大家回去后,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四企”活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当前,全市交通系统的纠风工作要围绕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四企”活动的要求,突出以治理公路、水路“三乱”为重点,扎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取得交通系统纠风工作新成效。

(一)加大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的力度

关于今年的治理“三乱”工作,从国务院到省、市纠风办,从交通运输部到省交通厅,在提法上都由过去的“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成果”改为“加大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力度”,提法上的改变揭示了其背后隐含的问题,这一点我们从刚才的录像中也能够看出来。因此,各级的纠风工作会议都对治理“三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下一步的纠风工作中,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治理“三乱”作为保持当前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和社会发展、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守。要充分认识燃油税改革后公路、水运执法管理与防止出现新的“三乱”等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各级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相关规定,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上路设点设卡检查、罚款。这是一条政治纪律,是一条“高压线”,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不打折扣。公路、海事部门和各县区交通局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治理力度。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服务意识。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能够不罚的一律不罚,能够从轻处罚的一律从轻处罚,最好是只纠违章不罚款。严禁借执法之名,行创收之实,杜绝权力寻租现象;严禁治超站点以治超名义乱罚款,坚决杜绝只罚款不卸载、收取保护费放行车辆以及治超中卖“月票”等行为;严禁交管站在国、省道上随意查车、罚款;严禁聘用临时人员和其他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拦车检查和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严禁水上执法、船检中乱罚款、吃拿卡要和收受“黑钱”等行为。对市纠风办牵头的对绿洲人造板公司和华电秸杆发电厂运输原材料的车辆实行“绿色通行证”的规定,以及对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实行“绿色通道”的制度,我们要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自觉主动地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领导责任。要认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把责任制落实到位。要加强队伍管理,管好自己的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同时要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认真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对发现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拿出切实有效的治理办法,提高治理工作整体水平。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加大查处的力度。三是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夜间突查的力度,不间断地暗访突查,对重点地方、重点路段、重点站点盯住不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要坚持领导带队,亲自上路检查。通过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近期,市局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到基层进行明查暗访。四是严查快办,起到震慑作用。要加大办案力度,无论哪一级哪个部门违反相关规定,一旦出现“三乱”现象,就要坚决查处这个部门这个单位,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查到底。问题查处要做到“五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当事人不处理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单位自查整改验收不合格不放过、不良影响不消除不放过。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严从快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于个别害群之马,在处理上不留情、不护短、不手软、不受说情风的干扰,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绝不能因个别单位少数人的错误影响交通行业的整体形象。对于重大“三乱”问题和媒体曝光案件,可以明确的说,你砸我们的牌子,我们就砸你的饭碗。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有效地发挥震慑作用。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防“三乱”现象反弹。要把治理公路、水路“三乱”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纠风工作的重点来抓,特别要对一些重点地方、重点部门、重点路段进行重点治理。对一些引发公路“三乱”的源头问题、深层次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找出症结所在,积极采取措施,在机制和制度上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坚决防止抓一阵好一阵,不抓就出现反弹问题的发生。坚决禁止从单位和部门利益出发对待公路、水路“三乱”问题。同时,我们还要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

这里再重申一下,按市局的规定,今后各县、区在调整公路征费稽查站负责人时,一律要先征得市局同意后方可任命。

(二)严格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

我市出租车行业的管理,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已逐步趋于规范,交通部门针对出租车行业的所有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下一步我们要继续落实好出租汽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巩固现有成果,防止出现反复。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和管理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杜绝出租汽车企业以各种方式向驾驶员转嫁风险,牟取利益。对因监管不力而出现的侵犯出租汽车企业或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进一步纠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征地拆迁款、农民工工资和在施工生产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监督检查,监督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全额补偿给农民。加大解决可能出现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不能足额按期发放的清欠力度。坚持清欠与防范并举,努力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各项方针、政策和原则,切实纠正农村公路建设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不搞强行以资代劳,不搞强行集资和强行摊派,不增加农民负担。坚持自愿互利,注重实效,防止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

(四)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要结合交通实际,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以纠正不正之风为重点,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做好“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上线及“民声热线”的回复办理工作,继续办好市交通局网站。继续开展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立健全社会评议、群众评价、有关部门评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社会监督长效机制。特别是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和“四企”活动,对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各类问题,认真逐条整改,查漏补缺,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纠建并举,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行业不正之风的滋生原因及其严重危害,决定交通系统的纠风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文明服务、廉洁自律为重点,深入推进纠风工作,在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重点要建立和完善“五个机制”。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教育防范机制。加强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是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交通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丰富教育内容,改革教育方式,健全教育制度,拓宽教育领域,不断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多样性和实效性。当前要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根本宗旨、职业责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内容的教育。要通过集中办班、专题辅导、案例剖析、自查自纠、典型示范、舆论宣传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常抓不懈,使教育入脑入心。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根本措施,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机制,能够积极预防和减少行业不正之风的滋生与蔓延,能够为纠正和惩处提供重要依据,能够有效巩固纠风工作成果。第一,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强制性和实效性,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和减少发生行业不正之风的漏洞和机会。第二,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第三,要根据纠风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认真查找现行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不断完善和创新制度。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行业不正之风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制约不力。因此,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督制约力度,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第一,要建立监督平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做到办事事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第二,要突出监督重点,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为重点,紧紧抓住本单位、本部门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对权力运行、行政管理、执法行为、服务水平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第三,要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一方面要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如地方人大、政协、派、群众团体、新闻舆论等来自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要重视和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四是要建立和完善纠建并举机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必须坚持以纠促建、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既要注重查处,更要注重预防。首先,必须从严整纪刹风。交通系统的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高认识、认真整改,尤其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纠正和铲除部门本位主义、利益保护主义和行业特权思想。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交通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从重打击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同时,要立足长远,注重巩固纠风工作成果,着力抓好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使交通系统各项建设管理行为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防止行业不正之风纠而复生,重复反弹。

五是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实行责任追究是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可以起到有效惩戒和警示教育作用。要建立查处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发现,快速查办;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该批评的进行批评,该教育的进行教育,该处分的给予处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当前全市交通建设正处在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税费改革的稳步推进和拉内需保增长战略的实施,对交通系统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抓好纠风工作和加快交通发展同等重要,并且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市交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保证我市“双千亿、双翻番”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发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