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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园建设通知

生态公园建设通知

文化生态公园项目既是全市“决战两区”的重大项目之一,更是全市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丰富和展现文化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文化生态公园的建成,必将大大提升全市城市形象,成为市又一张特有的大名片。为集全市之力建设文化生态公园,集中展示全市各地的风采和特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各县(市、区)政府分别为文化生态公园奇石园捐献一块或一组奇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类型:主要包括造型石、事件石、纪念石、纹理石、矿物晶体石、生物化石、文房石等7种。

2、规格:一块奇石的长度或高度不小于2米;一组奇石的长度或高度不小于5米,特别有收藏价值的奇石例外。各县(市、区)对奇石的摆设及美化要提出自己的设计意见。

3、特质:(1)在质、形、色、纹、势等方面有奇特之处,或石开奇异,或石纹奇特,或石色奇丽,具有形态美、色彩美、神韵美;(2)讲究天然,忌雕琢,注意保护石之沧桑痕迹、古朴韵味、文化内涵等。

4、来源:尽量结合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选送当地奇石,但条件不具备的县(市、区)也可对外采购。

5、简介:每个县(市、区)准备好县(市、区)情简介,简要介绍本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文化和名人的突出亮点,要求语言简洁,精雕细琢,字数控制在160字之内。简介牌统一由文化生态公园指挥部制作。

二、组织实施

由文化生态公园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选送的奇石和县(市、区)情简介进行审定把关。

三、完成时间

年3月底以前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运送至文化生态公园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