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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治安巡逻事项通知

开展治安巡逻事项通知

进一步深化的创建,切实加强群防群治,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滨镇结合实际,开展了治安巡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巡逻、设卡、守候,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治安纠纷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刑事案件多发势头,减少和杜绝杀人、抢劫、伤害等严重刑事案件的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全镇治安稳定。

二、工作安排

1、镇政法负责镇主要街道、复杂地段徒步巡逻工作,共分成2组,每组三人,镇配备牌号为专用巡逻车一台,每晚巡逻时间为20:00时至次日凌晨1:00时,请洞庭派出所给每组派一人协队,共同做好巡逻工作(具体安排表见附件)。

2、镇党政负责干部负责办公室坐班接访,共分成4组,每组3人,协助巡逻队员共同做好巡逻工作(具体安排表见附件)。

3、各村(社区)应确定重点部位和地段,自行组织力量开展巡逻、设卡、守候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安排落实好每晚参加治安巡逻的力量,并加强对巡逻人员的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同时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严格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堵塞违法犯罪活动的漏洞,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所有参加治安巡逻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佩带巡逻袖章,携带警棍,尽心尽责在规定的巡区范围内巡逻。工作中要做到勤检查、勤盘查,密切注意可疑情况,对现行扭获的可疑人员及时与110联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格执法,文明执勤,工作中要提高警惕,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