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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协调发展通知

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协调发展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年度乡镇(区)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协调发展,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年度全县乡、镇(区)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各类职业培训9815人,劳动力转移就业9850人,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3950人,下岗失业人员介绍就业2480人,失业登记率100%。乡镇(区)失业保障参保人数684人,乡镇(区)事业失业保险基金征缴16.6860万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区)要充分认识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劳动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落实。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劳动保障服务的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成果。

三、狠抓任务落实

对已确定的工作目标,各乡镇(区)要认真组织实施。

各劳动保障服务站和乡镇劳动保障协理员要从做好失业登记入手,建好城镇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台账,建好劳动力资源库。要强化就业管理,做好新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工作。各乡镇(区)劳动保障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由基层劳动保障站统一收集,报县劳动保障部门汇总。县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与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县。

附件:汉寿县各乡镇(区)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