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开展创业就业帮扶活动通知

开展创业就业帮扶活动通知

为深入开展“一弘扬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创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工作机制,帮助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潜力的党员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致富,帮助生活困难、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和失地农民党员通过组织帮扶实现就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街道社区(村)开展党员“创业·就业”帮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为社区(村)的创业就业和生活困难党员,尤其是家庭困难的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和失地农民党员优先,曾受到街道以上表彰的党员优先,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优先。

二、帮扶措施

要全面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党员管理台账,要摸清社区(村)困难党员、有劳动能力和一技之长的下岗失业职工党员、有创业愿望的党员和失地农民党员的情况,从实际出发,对创业就业和生活困难党员实行生产上扶技、项目上扶资、生活上扶困、思想上扶志,切实为党员提供服务和帮助。

1、技能帮扶。要充分整合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失地农民培训基地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在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和外出务工返乡流动党员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和创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要根据党员个人创业需要,提供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点菜式”技术培训服务;对创业党员需要外出学习技术的,予以大力支持和鼓励;在党员创业过程中,街道社区(村)党组织要主动联系中心城区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区就业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创业能人为创业党员提供经常性的技术服务,不断满足党员创业就业的技能需求。

2、结对帮扶。街道社区(村)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与创业就业党员结成对子,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上为创业党员给予扶持;对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党员干部要采取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推荐给有用工需求企业等措施,努力帮助帮扶对象实现再就业。通过定期联系帮扶对象,定期商议帮扶对策,实施有效的帮扶措施,使党员实现创业就业发展目标。

3、资金帮扶。对创业热情高、创业意识强,有创业潜力和发展前景看好的创业项目的党员,街道社区(村)党组织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创业资金困难问题,在贴息贷款、低息贷款、优先贷款等方面给予扶持,着力解决党员在创业过程中项目启动资金不足或发展资金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为党员创业提供较为有力的资金支持。

4、信息帮扶。街道社区(村)党组织和结对帮扶人员要密切关注和了解与创业党员有关的政策法规、致富信息、科技信息、行业信息、市场信息等创业所需信息,及时为创业党员提供指导性、参考性意见;要充分发挥组织渠道宽、联系面广的优势,针对被帮扶党员的自身特点和技术特长,及时向就业困难党员提供有关就业信息,帮助他们尽快上岗就业。

5、联动帮扶。要进一步发挥好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村)党员服务站(点)、就业创业服务站、和谐创业社等创业就业阵地作用,坚持“优先服务”原则,同等条件下为党员优先安排就业培训、优先推荐上岗、优先扶持创业、优先落实项目贷款等政策性帮扶措施,切实加强对党员创业就业的支持、服务力度。要广泛联系劳动、工商、税务、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整合各方政策、资金、教育培训等资源,建立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帮的工作合力。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员“创业·就业”帮扶活动是深化“一弘扬三服务”和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组织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各社区(村)党总支要高度重视,针对各社区(村)党员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2、注重工作实效。各社区(村)党总支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帮扶对象,抓住帮扶工作的重点环节,倾力帮扶,力求实效。要在党员创业就业过程中,尽量为他们在贷款、技术培训和服务、生产场所和生产资料、市场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注重以点带面,引导实现创业就业的党员主动向周边的群众传授致富技术和经验,不断扩大帮扶面和帮扶效果。

3、加强宣传督查。各社区(村)党总支要动员所属党支部和各类党员积极参加活动,积极争取辖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对帮扶工作的好经验做法和创业就业党员的先进典型和事迹,要进行广泛宣传,激发党员带头创业就业、带领群众创业就业的积极性;要及时报送活动和工作信息,街道党政办将定期编印活动简报;同时,街道党工委将定期和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列入社区(村)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