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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执行质量立市方针方法的通知

有关市执行质量立市方针方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强力实施质量立市战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立市战略的意见》政〔2009〕2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一)大力开展质量立县区活动。各县区积极开展质量立县区活动。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实行市长质量奖励制度。依照《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每年评定、奖励一批优秀企业。不时提高市场竞争力。

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三)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对列入规划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质量过硬的名优产品。2012年,培育13个中国名牌产品、13个中国驰名商标、610个省名牌产品、610个省著名商标、1520个省优质产品。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

四)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演讲制度。

1.建立和完善以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研究、测评、应用和工作。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统计局。

2.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演讲制度。加强对县区、行业总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市质监局每半年向市政府演讲一次产品质量状况。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统计局、发改委。

3.建立和完善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状况信息制度。定期向社会质量竞争力指数和产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等状况。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环保局、建设局、发改委、统计局、商务局。

五)加强质量平安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积极推进金属镁等特色优势产业部级、省级质检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民生计量、食品等惯例检验和快速检测项目建设。去年市、县两级质检网络基本满足全市产品质量检验的需要。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财政局。

六)实施食品药品质量平安工程。建立健全以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食品药品质量平安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质量平安预警平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抽检力度。市、县区财政足额保证食品监督抽查相关费用。推进食品平安市创建工作,去年达到食品平安乡村基本规范,2012年达到食品平安优秀乡村规范,各县区达到食品平安示范县区标准。

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工商局、农业局、质监局、畜牧局、财政局。

七)大力实施规范化战略。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规范化战略的意见》政〔2007〕27号)要求。逐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体系。

1.加快循环经济规范化建设。完善循环经济规范体系。形成科学、统一、规范的循环经济规范体系,重点抓好煤电、金属镁、新型建材、食品加工四大产业循环经济规范的推广实施,力争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

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科技局、水利局、建设局、商务局、统计局。

2.大力实施农业规范化。力争到2012年优势农产品规范化生产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

3.加快推进服务业规范化。建立现代物流、金融、安全、旅游、文化、商贸、医疗卫生、交通、电力、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质监局、商务局、旅游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邮政局、银监局、供电公司。

八)大力实施质量兴企工程。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等管理体系认证,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80%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达到100%大力开展质量培训、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质量管理活动,培养一批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

九)着力抓好安居疏通民生工程。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抓紧制定提升工程质量的发展规划。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保证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等住宅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室内装饰装修质量监管和检测,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审查、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负责等制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技术规范。保证水利和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严格依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程质量监控,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构建道路运输平安保证体系,强化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加强场站安检设施建设和公路平安设施建设,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化,规范运输行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局。

十)全面实施顾客满意工程。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抓紧制定提升服务质量的发展规划。各主要服务行业加强素质培训。增强服务功能,不时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证服务平安。2012年,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邮政局、质监局、银监局。

十一)实施生态环境维护工程。环保部门抓紧制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发展规划。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实施蓝天碧水和绿化造林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不时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水平。去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6.2%和10.8%,乡村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平均达到85%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坚持100%,市区污水处置率达到80%以上,县、区污水处置率达到70%以上。2012年生态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发改委、质监局。

十二)加强质量平安建设。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电子政务、质量状况权威、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建立健全以企业电子质量档案为核心的质量监管动态数据库。对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质量平安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制度,建立健全疫情疫病监控体系,防止动植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和不合格商品传入传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建设局、安监局、工商局、卫生局、交通局、林业局、商务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畜牧局。

二、实施方法

一)去年1月—2012年9月。积极推进质量立市战略的实施。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踪检查,通报进展情况。

二)2012年10月—12月。总结经验,改进缺乏,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立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质监局、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食品药品质量平安等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要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质量立市战略的实施。

二)实施目标管理。市政府将质量立市工作列入年度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的目标考核方案。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抓紧制定实施质量立县区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推进质量立市战略的工作方案,于去年2月10日前报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监督指导、绩效评价考核、进度通报等方面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及时演讲市政府。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或失职渎职影响质量立市战略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实施问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普及质量知识,报道实施质量立市战略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不时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推进质量立市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