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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报道通知

市委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报道通知

各有关媒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根据《*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和《*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机构。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以下简称“宣传组”)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工作内容包括宣传工作方案的制定、重大信息、通知落实媒体采访、对采访现场的管理、对重要稿件的审核把关,以及指导、协调媒体做好专题报道等。

二、采访通知。涉及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类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由宣传组统一通知媒体,落实记者采访。

三、现场管理。各媒体接到采访通知后,请尽快落实记者名单。记者到达采访现场后,向宣传组工作人员报到,领取相关新闻素材,并服从宣传组的统一安排,共同维护正常的采访秩序。记者有什么需要或要求,可向宣传组提出,由宣传组尽量协调解决。

四、稿件审核。由宣传组通知采访的新闻稿件(包括文字、图片),各媒体要根据宣传组的要求送审,稿件一般在刊播前一天下午4:30前送宣传组,由宣传组呈市委学习实践办相关领导审核后刊播。

五、专题策划。鼓励各媒体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主动地开展专题(专版)策划。各类相关策划应提前与宣传组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