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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防控通知

手足口病防控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卫生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

近期,我国安徽等地出现肠道病毒71型感染(EV71)引发的手足口病疫情,患者多为婴幼儿,并发生多例死亡。近日,我省、市也相继发现了该病例,并有增长趋势。为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以最大的决心、最硬的举措、最快的行动,严防EV71病毒的蔓延,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各地、各校实际,提出防控工作意见,落实责任制,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将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晨检制度,严格实行疫情报告。全市各级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传染病监控和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幼儿、小学生的晨检、因病缺勤追查及登记制度,按照《*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手足口病晨检指南》(详见附件1),由各单位的校医或卫生保健老师负责指导小学生、幼儿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病症,请填写《*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手足口病晨检病例登记报告表》(详见附件2),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由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教育局。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对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深入到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主动搜索疫情,发现疫情后协助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三、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切实保护易感人群。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食品卫生工作,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托幼机构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每日对玩具、用具(包括便器)等进行清洗消毒。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时离园隔离治疗。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

四、加强健康教育,增强防护的意识。各地各校应依据学生和幼儿的特点,以广播、宣传单、讲座等多种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学习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保持教室、宿舍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清洁的学习、生活环境。各托幼机构应对家长加强有关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和个人卫生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共同做好孩子的疾病防控工作。近期学校、托幼机构和家长尽量避免去人口集聚的公共场所。

五、加强技术培训,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卫生部门在近期要组织开展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校医或卫生保健老师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消毒隔离、晨检制度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指导,业务培训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各地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提供培训工作技术支持。

六、切实加强沟通和督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将手足口病防控要求层层落实到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含未单独注册的各个教学点),加强对每一所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各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