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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教育通知

会计人员教育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市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统一样式、统一编号规则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注册和未注册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课时

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企业类与行政事业类两大类

(一)企业类培训内容

20**年度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为财政部20*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经研究决定,选择12个准则为培训内容,全部为必修科目。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4.《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5.《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6.《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7.《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8.《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9.《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10.《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11.《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12.《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二)行政事业类培训内容

针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具体情况,以政府采购法和**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实施办法等为主要培训内容。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实施办法》

3.《**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三)本年度继续教育课时为24小时。其中培训时间为20小时(二天半),考核时间为4小时(半天)。

三、培训报名时间与考核时间

培训报名从20**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年2月底结束;培训时间从20**年1月开始至20**年4月底结束,具体报名地点及培训单位等另见**市财政局网上通知

考核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主要形式为无纸化(计算机)考核。考核时间分别为每月中旬14日—18日、下旬26日—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其他要求

(一)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须在20**年12月4日前到财政部门提交开展培训申请及相关材料。财政部门对培训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师资进行培训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单位,将在**财政网上公布推荐名单。

(二)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培训,本着求真务实、对学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使广大会计人员通过培训真正学到新知识,并有实效。要坚决杜绝不负责任、乱收费、教学质量差、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培训。同时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并按财政部门规定及时报送培训人员数据及培训情况。

(三)会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学习,所在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

(四)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点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各培训点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对培训工作不负责任、教学质量差、不按规定收费的应及时整顿,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培训工作,确保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务实、有效地开展。